王維洛:如何制止中國接連不斷的水污染事件

王維洛

【大紀元1月13日訊】如何制止中國接連不斷的水污染事件?國際的經驗告訴大家∶靠法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法,法院應該對松花江水污染事件負主要責任的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做出判決。北京大學法律學院教師甘培忠、汪勁、賀衛方及三名研究生向黑龍江高級人民法院對中石油提起訴訟,要求賠償一百億元人民幣。但是法院不予受理。這說明,在中國法治還行不通,那只能靠人治。毛澤東經常要橫渡長江,誰敢把長江水搞髒?胡錦濤偶提小時曾在泰州東城河中游過泳,一句話讓一條河碧水再來。所以,希望中國主要領導人多多到江湖河海中去游泳,不要管那裏的水中「湧動著化學泡沫,色如黑醬,臭氣熏天」。

一、松花江污染未了,珠江水又被污染

2005年11月14日中石油吉化公司雙苯廠在前日發生爆炸火災之後,向松花江排放了大量苯類物質,造成了松花江的嚴重污染。

11月24日重慶市墊江縣一家化工廠也發生爆炸,導致苯洩漏,污染水流入附近農田。只是未危及重慶市的供水,沒有引起人們的高度重視。

12月中旬廣東省韶關冶煉廠將超過一千噸的含重金屬鎘的污水排入北江,嚴重污染了珠江水系,危及廣州供水。

這幾次嚴重水污染事件均為人為所致。在和採訪記者的交談中,大家都十分關心,如何才能制止中國接連不斷的水污染事件,保護水環境系統,保護生態環境。

筆者以為,中國要制止接連不斷的水污染事件,必須採取下列措施:

1。正確認識中國水污染問題的嚴重性;
2。依法嚴肅處理水污染事件;
3。堅決執行「誰污染,誰治理」,不把汙水處理的經濟負擔轉嫁給廣大民眾;
4。嚴肅污水排放標準,加強排放監督,不許排放超標污水,禁止用金錢買指標;
5。恢復原地表水水質評價標準,不以人民的健康為兒戲;
6。提高國家環保局的行政地位,擴大環保行政機構的許可權;
7。增加環保意識,真正保證民眾在環境保護方面的參與權和監督權;
8。舉國推行「讓河流重新自然化」活動。

二、正確認識中國水污染問題的嚴重性

過去,中國的環境保護教科書中,談的都是資本主義國家的環境污染實例,並把環境污染問題和資本主義/修正主義的本性,資本主義/修正主義必然滅亡的規律聯繫在一起。至今還能記得的有∶英國泰晤河污染,德國萊茵河污染,美國五大湖和密西西比和污染,日本海污染,蘇聯茅聶伯河與伏爾加河污染……

現在,世界在談論的是松花江污染、珠江污染、長江污染、黃河污染、淮河污染、海河污染、遼河污染、太湖污染、洞庭湖污染、鄱陽湖污染、洪澤湖污染、滇池污染……毫不誇張地說,現在中華民族真正到了最危急的時候。

從中國政府已經採取的措施,包括工程措施、人事措施來看,人們是大大低估了松花江水污染和珠江水污染的嚴重後果。

當中石油吉化公司雙苯廠的100多噸苯類物質流入松花江後,政府採取的第一個措施就是加大小豐滿水庫的下泄流量,希望通過增加水量來稀釋水中的苯類物質的含量。

當韶關冶煉廠的一千多噸含鎘廢水流入北江後,政府採取的第一個措施也是加大北江上游各水庫的下泄流量,希望通過增加水量來稀釋水中的有害物質鎘的含量。

中國媒體發表了水博先生的一篇名為「放水沖刷松花江,水壩、水電站凸顯生態保護功能」的文章,認為「這一切生態保護措施的前提,就是因為我們已經建立了尼爾基、豐滿等水電站,可以對江水的流量進行人工調控。……也就是說如果沒有水壩、水庫調節的江水的污染程度和持續時間,(污染)有可能增加5到10倍。假如再因為流量太小,江水提前封凍,所造成的污染危害有可能將會持續影響整個冬季。值得慶倖的是,目前我們所採取的這一系列有效的生態保護措施,都是得益於人造水壩、水庫的調節作用。放水沖刷松花江的現實,凸顯了水壩、水電站生態保護功能,這已經再一次用事實說明「水壩只會破壞生態」的反壩宣傳,是一種阻礙社會進步、反對人類文明的謠言。」

水博先生把放水沖刷松花江當作是生態保護措施,這是錯誤的。松花江水污染是在爆炸大火之後21小時之後才檢測到的,可見中石油吉化公司是有意向松花江排污染水,因為這是對企業來說費用最低的解決辦法,此時小豐滿水庫加大下泄流量,配合中石油吉化公司的這一違反行為,背後是官商結合的交易。正是有這些水庫的配合,他們才敢肆無忌憚地向河流排放超標污水。其實,水庫加大流量,稀釋污染水,並不能減少已經進入河流的污染物總量,也不能減輕污染物總量對環境的負面影響。此外,俄國方面對中國政府加大水庫下泄流量的做法特別不滿,他們認為中國是有意將受苯類物質污染的水儘快地離開中國,污染俄國。

哈爾濱在停水四天多後,就馬上宣佈松花江水質已經恢復正常,讓居民以為,松花江水污染的後果,只是停水四天而已;珠江被鎘污染之後,各地政府也在污染水帶經過的一、二天後,便宣佈株江水質恢復了正常,讓人們錯誤地感到,這只是小事一樁。

低估水污染的危害,低估水污染治理的艱難度和長期性,這已經不是第一次了。例如,1993年10月國務院決定把淮河治理作為國務院的重點工程,也作為九五計畫的主要工程。當時的國務院總理李鵬提出,一定要在1997年之前讓淮河變清!這也是李鵬1992年在巴西里約熱內盧參加聯合國環境和發展會議上向國際社會做出的承諾。後來中國政府把淮河水清的期限推遲到2000年底,即第九個五年計劃完成之時。可是到了2005年底,即第十個五年計劃結束之際,淮河的水質和治理之前相比,沒有大變化。而在這期間淮河治理已經花了中國納稅人600億元人民幣。

必須看到,松花江中的有害苯類物質以及珠江的鎘等有害物質的一部分已經通過飲用水等進入一些居民的體內,有一部分被魚類等吸入體內,有一部分被沉澱在河床的沉積物中,有一部分進入河岸地區。它們會周而復始地迴圈,從自然界到人體,從人體到自然界,要消除它們的危害,將是一個很長的過程,幾十年,甚至幾百年。特別還要看到是,說實在,科學家對有害物質對生態環境、對人類健康的影響的認識,還只是在一個很初級的階段,很多危害,還沒有認識到。

三、依法處理水污染事件

松花江水污染事件發生之後,國家環保總局局長辭職,中石油吉化公司總經理撤職。這是到目前為止的事件人事處理。具體負責中石油吉化公司雙苯廠爆炸事故指揮的吉林省吉林市副市長在事發之後、在國務院事故調查組到來之前,突然死亡。此次死亡事件,又一次證明了這樣的事實,環境污染事件的背後往往是官商勾結的黑社會勢力,否則一個正平步青雲的年輕副市長,不必為一件與其干係不大的化工廠爆炸事故而結束自己的生命,讓自己的妻子、子女和老人永遠受難。

本文所說的依法處理水污染事件,就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法」來處理事件責任人。2005年12月22日,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李榮融在國務院新聞發佈會上說:「吉林石化作為獨立法人實體,應主要承擔松花江水污染事件責任。」既然行政主管部門都已經承認吉林石化要對松花江水污染負主要責任,法院要判處此案似乎沒有大的困難。

松花江水污染事件發生一個多月後,北京大學法律學院教師甘培忠、汪勁、賀衛方及三名研究生到黑龍江高級人民法院,替松花江、江中的太陽島以及松花江中的瀕危動物鱘鰉魚,也替他們六人,向中石油吉林石化提起訴訟,要求賠償一百億元人民幣。但黑龍江高級人民法院拒絕接受訴狀,說:「該案與甘培忠等人無關,目前該案不屬於人民法院的受案範圍,一切聽從國務院決定」。

是北京大學法律學院的教師和研究生水平太低,他們連判斷自己是否有權起訴的能力都沒有?他們連判斷法院是否立案的能力也沒有?還是中國的法院系統水平太低,他們連區分司法和行政職能的基本知識也不具備?

除了北京大學法律學院六名師生之外,哈爾濱飲食業的幾家公司,一些黑龍江省的居民也要對中石油吉林石化提起訴訟,但是中國的法院是不會受理松花江污水賠償案的。可見,在中國,雖然「法治」喊得很響,但是只是葉公好龍,「法治」口號的後後,還是人治。

要制止水污染事件,國際的經驗告訴人們:只有依靠法治。愛琳。勃勞考維奇(Erin Brockovich)對中國的大多數居民來說是陌生的,但是對中國以外的居民並不陌生。愛琳。勃勞考維奇,一個普通的美國婦女,為600位水污染受害者討回公道。這個案子,通過朱莉耶。羅伯特擔任主演的好萊塢電影「愛琳。勃勞考維奇」廣為流傳。法院最後判決,造成水污染的美國公司必須向受害者支付3.33億美元的賠償費!

如果黑龍江高級人民法院能受理甘培忠等的起訴,最後判處吉林石化賠償100億人民幣,那麼無論是吉林石化,還是韶關冶煉廠,或者其他什麼企業,都不敢再人為向河流中排放超標污水。

四。國家領導人的水污染治理作用

既然依法處理水污染事件行不通,那麼中國的水污染治理就必須走另外一條路,一條人治的路,依靠國家主要領導人的智慧和他們的偏好。

中國有不少河流污染治理的工程,化錢多,但是效果不好,如淮河治理工程,太湖治理工程,滇池治理工程,沒有什麼效果。可是也有少數幾個專案,治理還是有成果的,其中治理最有好的工程之一,就是江蘇省泰州市的東城河污染治理。

東城河歷史上曾擔負泰州一半以上人口及數十萬畝土地的用水,可以稱是泰州的「生命之河」。二十世紀六十年代初,當時東城河的水還很清,在岸邊就能看見湖中魚蝦遊動,晚間情人在河邊相會。這裏也是泰州居民的天然游泳池。二十世紀八十年代、特別是九十年代以來,東城河水質污染問題日益突出。在水量日趨減少的情況下,排入東城河的污水不斷增加,河水越來越渾濁,人們再也不到這裏來游泳了。根據水質監測資料,到九十年代後期,東城河水為五類水,水質和工業排放的廢水一般,作農業用水都不夠資格。據說,胡錦濤當上黨政一把手後,曾問起∶「我小時候,常常在東城河游泳,現在那裏還好吧?」胡錦濤的一句話,泰州市政府立即向江蘇省政府打報告,要求國家撥款用於東城河汙水處理和舊城改造。這樣,江蘇省政府撥款5億,地方籌3億(後來又追加2億多),從2004年底開始,對東城河進行治理,來個脫胎換骨,至2005年底工程全部結束。據報導,目前東城河水質已經上升到3-4類。泰州市政府希望將來的東城河的水質,可以恢復到胡錦濤小時候游泳時一樣,胡錦濤能再回故鄉東城河來游泳。

胡錦濤小時游泳的事,加上他的一句話,地方官員就全心全力地治理一條河水的污染,做出了成績。要是胡錦濤帶上他的游泳褲,到全國各地的河流裏都去遊一把泳,那麼還愁中國的河流、湖泊污染治理不好嗎?要是溫家寶到哈爾濱視察時,不是去那個超級市場去聽那個經理的胡說八道,什麼停水消息出來之後,超級市場的瓶裝礦泉水的價格不但沒有上漲,反而下降,而是穿上游泳褲,到松花江去冬泳一番,您看松花江邊的工廠敢不敢把污水往江中排?

到二十世紀六十年代末和七十年代初,長江水質一直保持較好,保持在二類水的標準。為什麼?這和毛澤東經常要暢遊長江,要萬里長江橫渡有關。誰敢讓毛澤東在長江中喝一口污水,聞一聞污水的臭味?

在中國,法治行不通,只能靠人治。希望中國主要領導人多多到江湖河海中去游泳,不要管那裏的水中「湧動著化學泡沫,色如黑醬,臭氣熏天」。拜託了!

作者為工程師,現居德國。

──《觀察》首發(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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