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北石油案維權人士馮秉先被判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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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6日訊】(自由亞洲電臺特約記者柯華採訪報導)陝北石油案維權人馮秉先星期四被判三年有期徒刑,馮秉先當場表示要繼續上訴。其家屬認為此次審判蔑視法律,立志用此案作為中國法律的試金石。

因維護陝北油田投資人利益而被地方當局拘捕的馮秉先星期四被靖邊縣級法院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判處三年徒刑。他因參與兩次「訴前對話」而被當局定性為組織策劃者,是整個案件的首要分子。馮孝元、王世軍被定為積極參與者,判處兩年徒刑,緩期三年執行,當日釋放。孔玉明病危中止審理。

之前,法院並沒有告訴辯護律師莫少平和被告家屬確切的宣判時間,所以宣判時莫律師沒有到場,而馮秉先的兒子馮彥偉剛好去法院打聽情況,才能到場旁聽。在場的除馮彥偉外全是政府相關部門職員。馮彥偉星期四在接受本臺記者採訪時說—

馮彥偉:「宣判書的第一部分其實就是公訴書,後面一部分是公訴人提供的一些證詞,都是從公安機關對好多的投資人,包括參加兩次上訪事件的人的一些筆錄。在一尺多厚的筆錄裡面,他們只是用其中的某一句話,斷章取義,拿出來作為證據。完全不理會莫律師提供的證人證言。」

陝北石油案開始於二零零三年。當時,榆林市和延安市政府強行收回通過招商引資由民營投資者開發的五千多口油井,導致千餘家民營企業的財產權受到侵害。馮秉先等民營投資者不斷上訪要求得到合理賠償。二零零五年十月,馮秉先被逮捕。

記者星期四沒有打通莫律師的電話,不過莫律師曾在辯護書中說:馮秉先並沒有被陝北油井投資者推舉為「總代表」;兩次「訴前對話」是訴訟代表經討論集體做出的決策,現有證據也不能證明馮秉先有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的故意。

兩次「訴前對話」沒有圍堵和衝擊,擾亂市政府和省委正常工作的嚴重情節,更沒有造成嚴重損失。馮彥偉告訴記者—

馮彥偉:「他們在聽審過程中沒有進行過辯論。就是說莫律師的辯護,他們沒有反駁的餘地,他們就選擇不反駁。」

馮秉先的未婚妻曲建平告訴本臺記者,他們曾咨詢過很多律師,都說馮秉先的情況不構成犯罪。所以當她聽到審判結果時,感到非常震驚。

曲建平︰「現在不僅判有罪,還判這麼重的刑,尤其是對一個六十歲的老人來說,馮秉先的身體現在基本上已經達到極限了。他現在這種做法不僅是一種報復,簡直沒有人性。」

曲建平還說,雖然感到震驚,他們還是有心理準備的,因為檢察院起訴時,檢察官就曾公然告訴他們,不用找律師,找律師也沒有用,該咋判就咋判。

等到法院起訴時,法院也派人通過私人渠道勸辯方家屬不要接受媒體採訪,不要找律師,馮秉先肯定是判三年了,再掙扎也沒有用。

法院還沒審理,馮秉先就被認為有罪,起訴時法院又不理辯方律師的證據證詞,而公訴方也拿不出確實的證據出來,所以曲建平和馮彥偉都認為此次審判純粹是蔑視法律。而馮秉先也在當庭就宣布要繼續上訴。曲建平說—

曲建平說:「作為我們來說,到了今天已經不計代價,不計損失,也不去計成功和失敗,能否翻案。我們現在所想的就是用我們自身的經歷一步一步去檢驗一下中國到底有沒有法制,中共中央所說的依法治國到底是一句真話還是一句假話;到底是政令不通,還是從上而下根本就是對法制就不是那麼看重的。」

(據自由亞洲電臺錄音整理)(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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