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國基:布來福特《五月花號公約簽訂始末》中譯本序言

林國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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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8日訊】正如托克維爾所言,考查一個民族的成長,應當追溯它的過去,應當考察它在母親懷抱中的嬰兒時期,應當觀察外界投在他還不明亮的心智鏡子上的初影,應當考慮他最初目擊的事物,應當聽一聽喚醒他啟動沉睡的思維能力的最初話語,最後,還應當看一看顯示他頑強性的最初奮鬥。只有這樣,才能理解支配他一生的偏見、習慣和激情的來源。 一句話,要回到起源和開端。然而,模仿盧梭和維科的口吻,托克維爾認為,由於年代的久遠,世界上許多民族的童年已經無從查考,因為時間已使其搖籃時期蒙上一層烏雲,而無知和傲慢又用一些離奇傳說把它包圍起來,致使其真面目無從得見。但托克維爾認為,美國似乎是一個例外,因為它是唯一可以使人看清它的社會的自然成長歷程的國家。 儘管嚴格說來,美國並沒有自然意義上的起源或童年,它不是自然而然、土生土長的有機政治體。儘管如此,美國仍然擁有一個清晰可辨的非自然的起源和開端。在《論美國民主》中,托克維爾將這一起源和開端追溯到了1620年。 這一年,一批避居荷蘭的英國清教徒或者說「朝聖客」,乘坐「五月花」號木船來到北美,登陸前,他們在船上經過反覆討論,集體起草並簽訂了一份公約,以規範他們以後的墾殖生活和集體事宜,此即後人所謂的「五月花號公約」。

關於五月花號公約的簽訂始末,最權威的歷史記載莫過於威廉-布萊福特(William Bradford,1590-1657)的《普利茅斯墾殖記》(William Bradford, Of Plymouth Plantation:1620-1647)。作者布萊福特本人即是乘坐「五月花」號從荷蘭輾轉英國、最後於1620年抵達北美墾殖的第一批朝聖客。他於1621年接替死去的卡佛先生成為普利茅斯殖民地的掌舵人,此後連選連任(每年選舉一次)不少於30次,統治這個殖民地長達三十年之久,可謂德高望重。這本書的權威性及其價值可見一斑。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托克維爾19世紀三十年代遊歷美國並撰寫其不朽名篇《論美國民主》時,其關於新英格蘭朝聖客以及五月花號公約的簽訂的大段引述卻出自當時廣為流傳的另外一本書,即默頓(Nathaniel Morton)的《新英格蘭回憶錄》(New England』s Memorial, Cambridge, 1669),而沒有引用更為權威的威廉?布萊福特的《普利茅斯墾殖記》。為了弄清這一蹊蹺,我們需要簡單交代一下這本史書本身的歷史。【IV】

布萊福特這本書原來用牛皮紙裝訂而成,長十一又二分之一英吋,寬七又四分之三英吋,大約有270頁。頁碼由布拉福特本人標注,但非常不精確。種種跡象表明,這本書原來並非是為了公開出版而寫,作者只是想把它作為一部家族史傳之自己的後代,使他們知道自己的身世和父輩們的奮鬥歷程。但這並不妨礙這本書在其他親人和朋友圈子中的廣泛傳閱,成為他們撰寫北美早期殖民地歷史的第一手材料。比如,老布拉福特的外甥默頓(Nathaniel Morton)正是在這本書的基礎上寫成了後來流傳甚廣的《新英格蘭回憶錄》,這也幾乎是有關新英格蘭殖民歷史的最早出版物,托克維爾在研究新英格蘭歷史或者說美國的起源時最為倚重的就是這本書。在《論美國民主》中,他還幾乎全文抄錄了「五月花號公約」的全部內容。然而,美國獨立戰爭期間,大約1780年左右,這本書在英軍入侵波士頓時從一個教會圖書館不翼而飛,再無蹤跡。幾十年後,由於偶然的機緣,人們在英國倫敦主教的教會圖書館中重新發現了這本書。這本書是如何從波士頓輾轉來到英國倫敦的,有很多猜測和說法,但最有可能的一種解釋是,在英軍入侵波士頓期間,這本書作為戰利品被擄至英國,一度幾乎流落民間,後被一位識貨的倫敦主教收藏,但沒有予以編目,束之高閣。於是,一場馬拉松式的索書運動就此展開。最後,又經過長達幾十年的外交和法律的努力,甚至驚動了兩國的各級政要和英國女王后,這本書才於1897年由一個宗教法庭判給美國,並於同年由卸任的美國駐英國大使親自護送回國,並在馬薩諸塞州的州府波士頓舉行了了極為隆重的慶祝儀式。在美國這個重視實務、少有文人的酸腐氣的政治民族,這本書獲得如此高的禮遇確為罕見,因為這事關美國的童年或者說起源。如今,這本書仍然完好無損地保存在波士頓的馬薩諸塞州州立圖書館中。

關於美國的立國基礎,從這本小書中可略見一斑,其中最主要是就是宗教和商業。關於美國的宗教基礎,德國的蘭克以及美國的史學之父班克羅夫特都認為,加爾文才是美國的真正國父。其立論基礎當然是基於美國早期新英格蘭地區的殖民活動及其清教主義的宗教背景,正如本書栩栩如生地描述的那樣。托克維爾更是認為,加爾文的清教主義不僅是一種宗教理論,更是一種政治理論,其中最具實質重要性的乃是猶太-基督教傳統中的約法觀念以及其中所體現的民主的觀念、習慣和操作規程。

此外,除了這種宗教動機,商業也是一個很重要的因素。就五月花上的這批殖民團來說,他們赴北美弗吉尼亞地界墾殖原本是經過英國倫敦一家名為「弗吉尼亞公司」的授權,而且與之簽訂有嚴格、詳細的經濟和約,規定了彼此的權利和義務。然而,當乘客們抵達北美時,不知道是有意還是無意,五月花號航船駛出了弗吉尼亞的地界,這一意外在船上的乘客中引發了爭執和騷亂。因為,船上不僅有原來避居荷蘭來頓的虔誠的清教徒,而且也有一些所謂的「陌生人」,相比之下,他們來北美的動機主要是為了討一口飯吃,至於宗教上的追求,則非常淡漠,智識和道德水準也不及那些從荷蘭輾轉來北美的英國清教徒或「朝聖客」們。很顯然,由於這一新的情況,他們原來與「弗吉尼亞公司」所簽訂的和約的效力就成了問題,因為他們當時所處的位置已經偏離出既定目的地幾百英里。此外,船上的一些沒有宗教追求的「陌生人」乃是原子式的個體,並不隸屬於從荷蘭社區來的那批朝聖團體,從而也不受這一避居荷蘭的英國宗教團契及其約法習慣的管轄。也就是說,當五月花號航行至北美即將登陸時,他們面臨著解體的危險,因為無論是與英國「弗吉尼亞公司」之間的經濟和約,還是與上帝之間的宗教約法傳統和習慣都不再有規範的效力。或者說,他們處於霍布斯所說的自然狀態。然而,如果他們登陸後各自作鳥獸散,不能結成一個緊密的共同體以共度難關,他們就無法在嚴寒、貧瘠的北美大陸生存下來。於是,經過反覆和鄭重的討論協商,他們在船艙中籤署了一份公約,此即後人所稱的「五月花號公約」,並以此結成了一個世俗的公民政治體,成為美國政體發展的第一塊堅實的基石。

後人關於五月花號公約的解釋可謂五花八門,琳琅滿目,或保守,或激進,不同的激情、黨派和意識形態為它塗抹上了不同的色彩。於是,隨著歲月的流逝,五月花號公約逐漸成為美國立國的傳奇和神話,有關它的種種臆想使人猶如置身於霍布斯所謂的「黑暗王國」之中,無緣識其真面目。然而,也有一些非常有意義的解釋,其中之一是由一位名叫麥克勞林(Andrew C. MaLaughlin)的著名學者於20世紀30年代提出的:他認為,五月花號公約乃是一種十分古老的「海洋法」。【V】 他提醒我們注意第11章中的一個十分關鍵的提示:「公約簽訂後,他們推舉或者說確認讓約翰?卡弗先生充任他們的第一任總督」。根據這位聲譽卓著的學者,這句話中的「確認」這一說法,向我們暗示了這樣一個事實:當五月花號從英國起航進行橫跨大西洋這一航程時,按照古老的「海洋法」的習俗,乘客們還臨時簽訂有一個臨時的公約並組成了一個臨時的管理組織或者說政府,以負責應對航行過程中所可能發生的任何變故。當他們由於駛出弗吉尼亞的地界、從而在登陸後有可能陷入各自為政的自然狀態時,這一海上的公約或者政府經過大家的一致同意又被轉移到陸地上繼續發生效力。這可以說是一個陸地的海洋化過程,或者說是一個陸地變形為海洋的過程。為此,麥克勞林引證了發生於1509年漢莎船上的一則珍貴的史實,它生動地描述了這一十分古老的「海洋法」【VI】 :   【我們從裡加出發,鼓滿風帆全力行駛。半天之後,來自呂貝克的船長舒爾茨先生依照風俗把我們召集在一起,向我們作如下的例行講話:「此時此刻,我們的命運完全掌握在上帝和各種自然元素手裡,鑒於這一事實,每個人與其同伴都是平等的,而不論其姓甚名誰,來自何方。在這次旅途中,由於我們將面臨突然而至的各種危險,暴風雨,海盜,深海中的怪獸,等等,因此,如果沒有嚴格的政府,我們就無法航行。有鑒於此,我萬分鄭重地告誡並敦促在場的所有人以及每一個人,讓我們先來聆聽《聖經》中上帝的話語,然後我們堅定不移地借助祈禱和讚美詩來到上帝面前,他將為我們帶來一路順風和美好的旅程。然後,根據習慣的海洋法,我們要著手由最審慎的人規定和組建一個政府;或許誰也不會拒絕承擔這種海洋法所要求的職責,但是,他必須作好準備去嚴格地執行它,一視同仁,不得法外開恩,儘管某些人認為自己應該在生命終結的那個可怕時刻由上帝來作審斷。為此,他要忠於職守,毫不退縮,一刻也不得懈怠疏忽。」

接下來就開始了祈禱;然後,經過全體同意,我前面提到的那位船長選舉一位名叫迪特利希?芬格、來自裡加的公民為我們的仲裁者,緊接著他又挑選了四個助手。最後,為了更好地肩負起這一職責,他又挑選了兩個訴訟代理人,一個巡夜人,一個文書,一個遺囑執行人,一個憲兵司令及兩名手下。我們的政府就這樣組成了,然後開始宣讀成文的海洋法,以使大家遵守。在此,我僅摘出其中的幾個規條如下: 第四,值夜人謹防在當值過程中睡著,否則,根據海洋法應受以下懲處,將其拖到船下,在海裡拖行,但這一規條應視不同的人予以解釋; 第六,任何人不得在船上製造騷亂,違者以海洋法懲處,即拖到船下,在海裡拖行,但要視其不同的情境和人而定; 第九,任何人上船後不得在憤怒中拔出刀劍對付另外一個人,不論刀劍是長還是短,皆由海洋法予以懲處……

當我們離呂貝克境內的特拉門德港還有半天的航程時,那位船長根據風俗開始結帳,然後那位被選舉出來的仲裁者作如下卸任演說:

「這些日子裡,無論在船上發生過什麼,每個人都應該諒解他的同伴,忘掉那些不愉快的事情,讓它們隨風而去,我本人也很樂意這樣做;因為,無論我和我的助手們曾給大家帶來過什麼不便,那都是為了審判和正義的需要而必須做的。因此,我懇求大家和每一個人,看在我們所做出的誠實的審判的份兒上,讓我們每個人丟掉對其他人所可能有過的敵意,並且發誓不再以惡意的態度回想那些往事。然而,如果任何人認為任何事判決不公,他就儘管放言直說,趁我們現在還可以討論它;就我本人而言,我將竭盡全力澄清有關爭端,不留任何遺憾。否則,他可遵循那個從遠古時代流傳至今的風俗,盡可向特拉門德港的地方當局提起訴訟,在日落前討回自己的公道。希望上帝此時能夠聽到我的表白,在我未來的航程裡繼續賜予我好運,健康,以及其他福祉;與此同時,我也真誠地祝願所有的人得到這些恩賜。」   然後所有的人都拿起鹽和麵包,以示真誠的寬恕與和解。】

在羅馬民族史詩《埃涅阿斯紀》中,當羅馬始祖埃涅埃斯棄船登陸開始其建城偉業之時,他的船隊在神意的干預下被火付之一炬。如果說這一事件象徵著一個曾經深受海神波塞東護佑的民族由於戰敗必須經歷一場從海洋到陸地的變形才能獲得重生的話,那麼五月花號公約的簽訂這一事件在自然元素意義上的象徵卻是恰好相反。至於這種曾經悄無聲息地飄蕩在晦暗不明的海洋上、直到五月花號航船的出現才得以發揚光大的「海洋法」源於何時何地,後人再也弄不清楚了。它的起源也許是出於某種自然的本能,比如懼怕死亡的激情,或許是出於某種詩意的想像和傳統,如挪亞方舟的傳說以及上帝和以色列人之間的約法傳統 。【VII】值得注意的是,布拉福特晚年時在其編年史的扉頁上添加的一個短短的「緒言」,它用希伯來語寫成,後人稱其為「希伯來緒言」。【VIII】 其中有這麼一段話:「雖然我已經步入老年,但我仍然十分渴望用我自己的眼睛閱讀用最古老和神聖的語言寫成的東西,裡面不僅有上帝的律法和奇跡,還記載了上帝和天使說給遠古長老門的話,也有賜給造物的名。其中之精髓我雖然不能悉數領會,但我仍然能夠從遠處瞥見一二,就像摩西從遠處瞥見迦南地一樣。」由此可見,布拉福特內心深處曾以摩西自況,而五月花公約的立法行動與舊約中的約法傳統實在是血脈相連。

猶太人的先知摩西在進入上帝應許之地迦南之前就死去了,而布拉福特身前也沒有看到美國的誕生,餘下的事業要由猶太人的總司令約書亞和他的戰友們(華盛頓、漢密爾頓等等)來完成了。漢密爾頓將軍在《聯邦黨人文集》的第一篇第一段裡所提出的美國「例外論」無論是在修辭風格上還是在實質內容上都承繼了猶太人的「選民」觀念以及作為其實質內容的約法傳統。正是在這一意義上,我們可以說,五月花公約這一立法行動乃是《聖經》創世記開篇中所說的「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的最好註腳,從而也是洛克所說的「太初有美洲」的最好註腳。基於此,我們才能更加深刻地理解霍布斯在《利維坦》結尾處所流露出的對於那個所謂的「羅馬幽靈」的恐懼 【IX】:被亨利八世和伊麗莎白女王驅趕出境的羅馬的幽靈,在中國、日本和印度等貧瘠的「無水之地上來往傳道;但誰又能說他們將來不會回來,甚至帶回一群比自己更惡的鬼來,進到這打掃乾淨的屋子裡並住在這裡,使這兒最後的景況比先前更不好呢?」

最後,十分感謝復旦大學王軍偉博士能夠欣然承擔此書的翻譯工作,正是他的敬業精神和無比傳神的譯筆,這本謙卑質樸、古意盎然的小書才得以與中文讀者見面。

林國基
2006年3月於美國明尼蘇達大學

註釋:
【I】 托克維爾,《論美國的民主》(上卷),第二章,頁11,北京:商務印書館。
【II】前揭書,頁31。
【III】前揭書,頁38-39。
【IV】參由Samuel Eliot Morison編輯的標準版本《普利茅斯墾殖記:1620-1647》(紐約:Alfred A. Knopf出版社,1966年)的前言。
【V】Andrew C. Mclaughlin, 《美國憲政的根基》(The Foundations of American Constitutionalism), 紐約大學出版社,1932年,第一章。
【VI】這篇珍貴的文獻原載《法蘭克福古日爾曼文史檔案》(Frankfurtisches Archiv fuer Aeltere deutsche Literatur und Geschichte)第二卷,後收入英文本《中世紀寶典》(A Mediaeval Garner: Documents From the Four Centuries Preceding the Reformation, selected, translated and annotated by G. G. Coulton, London: Constable Company LTD, 1910, p156-158)。這一史料乃是一位名叫T.D.Wunderer的先生所撰的海上遊記,它生動詳盡地記載了一項古老的海上風俗或者說「海洋法」。這一旅行發生於1509年,航程從裡加至特拉門德港,為期區區數日,然其中所述之「海洋法」卻是傳之久遠,無從稽考矣。
【VII】這兩者在霍布斯所構想的「利維坦」這一海洋帝國藍圖中得以完美的結合。
【VIII】Isidore S. Meyer, 「The Hebrew Preface to Bradford』s History,」 American Jewish Historical Society Publications,No. XXXVIII Part 4(June 1949).
【IX】霍布斯,《利維坦》,第四部分,第47章,頁567,北京:商務印書館。

《五月花號公約簽訂始末》
作者:【美】威廉-布萊福特
翻譯:王軍偉
上海三聯書店
2006 上海六點文化傳播 海國圖志系列從書

--原載:《上海六點文化傳播》
http://www.vihorae.com/book_detailxuyan.asp?id=125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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