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昌星暫緩遣返 法院可能夏末決定受理上訴

【大紀元6月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禾楓云溫哥華一日專電)加拿大聯邦法院今天裁定暫緩遣返中國廈門遠華案主嫌賴昌星,主要原因則在質疑中國所提的賴遣返後不處決或迫害等外交承諾效力。賴昌星的律師也另向聯邦法院申請司法覆核移民部對賴所做的遣返前風險評估,法院有可能等到八、九月間,才能裁定是否受理這項上訴。

聯邦法院法官蕾登-史蒂芬生昨天在渥太華舉行聆訊,針對賴昌星申請遣返案開庭聆訊,經賴的律師和移民部律師陳詞後,法官經過一天考慮,今天下午做出裁決,准予賴暫時續留加國、申請上訴遣返前風險評估。

法官在這份十三頁裁決書中指出,這次辯論核心仍集中於保證議題上。加國政府堅稱,賴如遣返中國,中國已承諾賴不會遭處決或刑求,而且中國上周也才重申這項最初在二○○一年提出的外交照會迄今依然有效。

不過,法官則引用加國最高法院的一項判例指出,是否處決還有辦法監督,刑求往往難以查證。

加國最高法院在二○○二年一位斯里蘭卡裔申請難民案上,曾裁定「一個國家過去若已涉入非法刑求,或允許這類行為在本國領土上發生,吾人很難因有張保證,就確保這個國家未來就不會再有刑求發生」。

法官在此基礎上,也指賴昌星遣返前風險評估「應把中國整體情況,特別是刑求部份」考量入內,現在就把賴昌星遣返,可能會對他造成無可挽回的傷害。

賴昌星的律師梅特斯對聯邦法院這項裁決表示歡迎,並指由於法院審查暫緩遣返及是否受理司法覆核時引用標準大致相同,因此也對法院受理該案表示樂觀。

梅特斯估計,以後續各造文件準備期限來推算,聯邦法院七月底之後,才會裁決受理與否,一旦法院決定受理,後續還須決定是否再舉行庭辯,因此整個司法覆核有可能拖上近半年來會正式展開。

賴昌星本人得知聯邦法院裁決後,鬆了一大口氣,並指前妻曾明娜也甚感高興。

曾明娜和三名子女的遣返前風險評估報告也已完成,結果同樣對他們不利,但也還未排定預定遣返日期。梅特斯表示,他們迄未申請司法覆核這份評估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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