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報名「2008青年僑商創業研習班」

【大紀元1月9日訊】僑務委員會將於2008年3月3日至3月14日舉辦「2008青年僑商創業研習班」。歡迎昆士蘭地區年滿25歲以上,45歲以下僑商企業家或僑商幹部報名回台灣參加研習活動(限最近2年未曾參加僑委會各類經貿研習班者)。課程主要目的協助青年僑商研習創業新知,參訪並與國內企業交流,拓展商機。

本次研習課程合計11日,包括創業專業課程、專題演講、企業參訪等專業課程共85小時。參加研習期間學員僑居地往返機票及住宿費新台幣11,000元(約澳幣380元)請自理,僑委會負責學雜費、膳食等費用由僑委會負擔,報名表請至布辦處網站www.taipeieco.org.au下載,並請備照片一張、護照影本自即日起至1月23日止,逕洽布辦處董秘書報名遴荐,電話: 07-3229-5168;電傳:07-3229-8881;email:ocac@taipeieco.org.au。

僑務委員會「2008年青年僑商創業研習班」招生簡章

一、 研習目的:

協助海外青年僑商研習創業新知,增進相關專業知能,並藉由參訪國內成功企業、與國內企業家及新創業之業者對話,進行經驗學習與交流,拓展商機。

二、 研習時間:

97年3月3日(星期一)至3月14日(星期五)。3月3日上午報到、下午開訓,3月14日下午結訓及賦歸。3月9日(星期日)自由活動。

三、 研習地點:由承辦單位規劃。

四、 研習對象:

(一) 海外僑商企業家或第二代或企業幹部。

(二) 年齡在25歲(含)以上,45歲以內,通曉中、英文,且近二年未曾參加僑務委員會(以下簡 稱本會)開辦之經貿研習班,經駐外單位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遴薦報名者。

五、 報名截止日期:97年1月25日(星期五)。

六、 研習課程及時數:

實際研習日程計11天,研習總時數合計至少85小時,包括本會共同課程、創業相關專業課程、專題演講、企業參訪、文化知性之旅及學員聯誼活動等。

七、 費用負擔方式:

(一) 本會負擔每人約新台幣約21,096元:包括研習期間學員之學雜費、膳食(週日之午及晚餐除外)及交通費用。本會另安排報到日及結業日由本會指定地點往返研習(報到)及解散地點1車次之接駁交通。

(二) 學員自理部分:
1. 往返機票費。
2. 返台後,於報到日及結業日自行由機場往返本會指定地點之交通費。
3. 住宿費(約新台幣11,000元)。
4. 其他個人費用。

八、報名注意事項:

(一) 報名表件請向各駐外單位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索取或逕自本會網站下載(www.ocac.gov.tw /華僑經貿投資/僑商研習園地/開班訊息)。

(二) 報名表件請以正楷填寫或繕打,並於簽名處親簽後,送各駐外單位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報名。

(三) 二年內已參加本會各種經貿研習班者,請勿報名參加。若願自付費用參加者,請依程序報名,經審核符合資格者,屆時俟名額情況錄取。

(四) 同一家庭(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姊妹)或同公司人員(含關係企業連鎖店)僅限一人報名參加。

(五) 因本研習班行程緊湊,請報名人員衡量自身狀況,以免參訓期間不堪負荷舟車勞頓。

(六) 報名人員經本會核錄後,於報到時,本會將委託承辦單位代收研習保證金新台幣3,000元,於全程參加研習課程結束後無息發還,並由本會頒給結業證書。但研習期間請假時數累計達課程總時數五分之一以上或無故缺課者,除有正當理由且經本會同意者外,不予發還,並繳交國庫。倘不克參加研習時,務必於開訓前7天通知駐外館處轉知本會,以避免培訓資源浪費。

(七) 報名者請確認護照有效期限在6個月以上。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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