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報名「加盟台灣連鎖店策略經營班」

【大紀元1月9日訊】僑務委員會將於2月20日至2月29日舉辦「2008加盟台灣連鎖店策略經營班」,歡迎昆士蘭地區年滿30歲以上,60歲以下之僑營事業負責人或有意從事相關行業之華台商報名參加研習活動。課程主要協助海外僑商研習連鎖店加盟經營專業課程,參訪國內成功連鎖店業界,促進海內外商機推廣及經驗交流。

本次研習課程合計9日,包括連鎖店加盟策略經營理論與實務課程66小時、企業參訪、實務交流暨策略經營講授及商機交流等。參加研習期間學員之學雜費、膳食等費用由僑委會負擔,僑居地往返機票費,以及住宿費(約新台幣9,000元)均請自理,意者請備照片一張、護照影本自即日起至1月20日止,逕洽布辦處董秘書報名遴荐,電話: 07-3229-5168;電傳:07-3229-8881;email:ocac@taipeieco.org.au,或請至布辦處網頁下載報名表件http://www.taipeieco.org.au/。

僑務委員會「2008年加盟台灣連鎖店策略經營班」招生簡章

一、 研習目的:協助海外僑商研習連鎖店加盟經營專業課程,提供管理新知,並輔以如何加盟台灣特色連鎖店成為海外加盟店之策略研習,參訪國內成功連鎖店業界,促進海內外商機推廣及經驗交流,提升僑商事業國際競爭力。

二、 研習時間:97年2月20日(星期三)至2月29日(星期五)。2月20日上午報到、下午開訓,2月29日中午結訓及學員賦歸;2月23日(星期六)仍安排課程,2月24日(星期日)由學員自由活動。

三、 研習地點:由承辦單位規劃。

四、 研習對象:

(一) 海外僑營事業負責人、從業人員或有意從事相關行業人員。

(二) 年齡在30歲(含)以上,60歲以下,通曉中文,且近二年未曾參加僑務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開辦之經貿研習班,經駐外單位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遴薦報名者。

五、 報名截止日期:97年1月20日(星期日)。

六、 研習課程及時數:
實際研習日程計9天,研習總時數合計至少66.5小時,包括本會共同課程、連鎖店加盟經營理論與實務專業課程、專題演講、企業參訪及學員聯誼活動等。

七、 費用負擔方式:

(一) 本會負擔每人新台幣約16,760元:包括研習期間學員之學雜費、午晚餐(週日除外)及交通費用。本會另安排報到日及結業日由本會指定地點往返研習(報到)及解散地點1車次之接駁交通。

(二) 學員自理部分:
1. 往返機票費。
2. 返台後,於報到日及結業日自行由機場往返本會指定地點之交通費。
3. 住宿費(約新台幣9,000元)。
4. 其他個人費用。

八、報名注意事項:

(一) 報名表件請向各駐外單位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索取或逕自本會網站下載(www.ocac.gov.tw /華僑經貿投資/僑商研習園地/開班訊息)。

(二) 報名表件請以正楷填寫或繕打,並於簽名處親簽後,送各駐外單位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報名。

(三) 二年內已參加本會各種經貿研習班者,請勿報名參加。若願自付費用參加者,請依程序報名,經審核符合資格者,屆時俟名額情況錄取。

(四) 同一家庭(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姊妹)或同公司人員(含關係企業連鎖店)僅限一人報名參加。

(五) 因本研習班行程緊湊,請報名人員衡量自身狀況,以免參訓期間不堪負荷舟車勞頓。

(六) 報名人員經本會核錄後,於報到時,本會將委託承辦單位代收研習保證金新台幣5,000元,於全程參加研習課程結束後無息發還,並由本會頒給結業證書。但研習期間請假時數累計達課程總時數五分之一以上或無故缺課者,除有正當理由且經本會同意者外,不予發還,並繳交國庫。倘不克參加研習時,務必於開訓前7天通知駐外館處轉知本會,以避免培訓資源浪費。

(七) 報名者請確認護照有效期限在6個月以上。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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