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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新《勞動合同法》引發外企撤資(二)

【大紀元3月10日訊】(新唐人電視台報導)杰森:對於王先生說的,我有一點不同的想法,王先生談到說中國制訂法律的時候,它們是制訂的水準不夠才產生這樣的法律。但是在我看來倒還不一定,我在觀察中國制訂法律的時候,我一直有這樣的感覺,要嘛中國制訂法律的人極蠢、要嘛就是非常非常的狡猾,但是很多時候我更傾向於認為它們是一種狡詐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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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比如《勞動合同法》這個事情吧,我自己感覺它是在轉嫁未來的社會危機,把這個危機從國家的身上放到企業身上。因為我們知道,目前中國不說別的,光是中國社會老齡化的問題,就是擺在中國面前一個最大的問題。

我們知道,自中共執政以來有3次生育高潮,其中第一次的人基本上被62年左右的自然災害餓死得差不多了,所以這第一批、剛在49年戰亂結束以後出生的那一批人,基本上對後期沒有造成影響。

第二批大概在62年以後,這一批人大約45歲左右,這一批人眼看在中國企業勞動密集的框架下,已經面臨被淘汰的邊緣。因為企業用工,從20多歲、30多歲用到40歲的時候,不管是工資還是各方面都比新招的人要高,而同時他本身在體力上又不如新招的人。

這時候如果用工還是按中國 3年、5年一個合同,那麼企業對於這批人就隨時會像甩包袱似的把他扔掉。而一旦扔掉的這批40、50歲的人,他在社會上就立刻出現生存危機了。面對這樣巨大的問題,這時候就有相應的規定出來了,就是你只要聘用這個人10年,就不能隨便解雇,就要簽一個無期限合同。

像這樣的話,就把這一批年齡比較大的、體力在走下坡路的、沒有高智商的、沒有高技術的、技術含量比較低的工人還得讓企業擔著,不准企業放下來,所以我想它這種作法是卸包袱的成分比較大。

主持人:下面問何老師一個問題,剛才杰森談到了卸包袱的問題,那在其他國家,像這種年歲比較大一點,被裁員或者失業的,這種情況是怎麼處理呢?

何清漣:其他的國家都有社會福利制度,一個人並不一定需要在同一個企業工作滿多少年。像美國的話就是繳稅,譬如你連續繳了 10 年,退休之後,大約 65 歲以後,就可以領到按照你自己工資的一定年數所繳交的稅額比例來折算,領到一些養老保險。而在西方高福利國家的話,待遇就更好了,那跟美國還不一樣。

中國的問題是沒有建立社會福利制度,但是我並不太同意杰森剛才說的「甩包袱」。實際上那條合同,企業幾乎是有一萬種辦法可以規避,根據我在中國的觀察,除了國有企業,如果不是國有企業和黨政事業機關,很少有人能連續在一個企業做滿 10 年以上。

在一些企業裡,除了忠誠幹部或者技術骨幹,很多企業一般不會用工用那麼長,而且它明確知道這一條條款之後,就更容易規避了,也就根本不會這樣用。

而現在《勞動合同法》有一個大的東西還沒有出來,就是實施細則部分。因為任何一部法律,實施細則沒有出來的話,就等於它沒有辦法執行。譬如現在這個《勞動合同法》,什麼叫做「連續簽合同」?「連續之間」是指間隔期間 3天、7天還是幾個月?多久簽算是連續?

如果它規定 30 天以內簽下一個合同算是連續,那麼企業一定等到一個半月之後再跟員工簽合同,這就不連續了。就算連續簽了兩個合同都是 5 年的,企業也可以因為中間的間隙超過法律規定,這就不算連續了。所以現在這些問題多討論沒有用,要先看實施細則規定以後。

而實施細則規定了以後,假定中國真的按照這個合同來做事,其實是徒勞的。因為歐美企業、港台企業、中國的民營企業根本就不按這個做事,何況歐美企業就算它肯做,歐美企業在中國,可能你們也是不太了解這些年外資企業在中國的存活率是多高。

因為中國到去年引進外資已經達到六百多億美元,是發展中國家最大的,但是其中 1/3 早就已經撤走了,還有 1/3 在中國是虧損的,剩下的 1/3 還沒有全部營運,只有 70%多營運。所以在這個情況下,你想外資企業能在哪一個地方簽長達10年的合同給哪一個人?所以我不會為這些可能不會發生的事情去憂愁。

國有企業倒是有可能長達10年的,比如「華為」,像這種企業它用工就比較穩定一點。而「華為」要討論的就是職工過勞死的問題,因為它現在已經連續 3 次了,職工這些年就有這麼過勞死的,它要討論的是勞工的另外一種福利。

所以我個人覺得,中國的問題是一部法律出來以後,它關心的是有沒有執法的制度性障礙。以前的《勞動合同法》本身其實是沒有什麼問題的,關鍵是其他方面有很多制度性障礙,所以勞工們碰到企業違法的時候,他想去跟企業討價還價,追究企業違法的時候,這時就會遇到很多制度性障礙。

比如說到哪裡去投訴,他東轉西轉的,最後在很疲勞的過程中自動的放棄。這種調查報告我已經看到不少了,如果有100個要去追究企業違法的職工,最後能堅持下來的大概不到10﹪,關鍵是勞工是一盤分散的散沙,沒有討價還價的能力。

主持人:謝謝何女士!各位觀眾朋友,今天我們的話題是「大規模的外企撤資倒閉是不是新《勞動合同法》引出來的?」歡迎您打我們的熱線號碼提問或者發表意見,熱線號碼是:646-519-2879;中國大陸的免費號碼是:4007128899再撥8996008663。

現在我問一下王軍濤先生,這個法出來後,我們聽到一些資方的抱怨,他們在抱怨什麼呢?如果像剛才何女士所說的,他們也不用擔心,反正也不可能去執法?

王軍濤:我覺得其實資本家之間也有一些分歧,比如像最近的討論會上,像王石他是房地產的大亨,他跟國企的一個老總就有一個爭論,抱怨的人覺得:如果你要這樣去執行《勞動合同法》的話,會大規模的提升企業成本,特別是勞動力的成本和福利、養老等等。

剛才杰森也講到說,把它放到企業中來,企業就增加了很多的負擔,就會使產品喪失競爭性;像之前何女士也講到這一系列的政策,包括稅法的變動,都使得企業增加了很多的負擔。

但是也有企業認為中國經濟發展到現在,市場是沒有問題的,實際上是資源出現了一定的短缺。在這種情況下,中國的企業怎麼優化資源組合?一些企業家認為要提升勞動力的素質,必須要對勞動力的成本做一定的提高,這樣會淘汰那些劣質企業,給優質的企業一個更新和發展的機會,所以他們是支持的。

所以這種討論對高科技企業等等,他們對這個就無所謂。但相對來說,像一些靠勞動力畸型的,還有包括對環境污染的、以廉價勞動力作為代價的,像這樣的一些企業,他們就抱怨多一點。

關於轉嫁成本的問題,其實經濟學家也在爭論這個問題,因為剛才杰森講到說,事實上國家不負責任,把一些負擔轉嫁給企業。

但是對經濟學家、政治學家,包括我本人也這麼認為,其實勞動者的權益保障到底是交由國家來做呢?還是社會來做呢?這個一直有爭論。交給國家做的好處是什麼呢?就是每個人都可以得到一個比較好的企業的運行環境。

但是在一個專制的國家中,如果給國家做的話,就給官員更多的腐敗機會,你可以看出來,現在中國每年扶貧款等各種各樣的款項到了國家手裡,實際上情況更糟。在這種情況下,很多經濟學家認為,你不如交給企業。

因為你交給國家,國家還是要從企業和公民身上收稅去做,而從國家手裡流失的財富更多。而交給企業由它自己選擇保險公司等等,這個效率就會高的多,同時會減少政府的腐敗機會。因為現在還是小政府大社會,至少對一個專制國家來說,還是比較好的減少專制社會可腐敗的機會。

杰森:但是問題在哪兒呢?問題在中國共產黨執政的社會,它從來不搞大社會小政府,它現在已是個巨大的政府了。目前2007年中國政府的財政收入已經達到5萬1千多億了,比2006年,一年就漲32-33﹪了,是GDP增長速度的3倍。而2007年GDP的增長速度是11%。

換句話說,你就是不讓這個政府給老百姓返還多少福利,它也要從社會拿這麼多,這時候我倒感覺說,它既然已經以比GDP發展速度3倍的速度來榨取社會財富,為什麼老百姓不去問這個政府要他的福利?

王軍濤:我同意你的說法,其實現在有3個改革思路,一個改革思路是:現在政府推出來,把這個負擔給企業,政府迴避這個責任,繼續拿這個錢去搞腐敗,公費旅遊、公款吃喝啊,然後給公務員提高工資,然後搞競技工程、形象工程。

第二個思路就是把政府的錢減下來,給企業、給社會,然後讓企業和社會自己承擔這個責任。第三個思路實際上就是由國家拿一部分錢出來搞扶貧,從這個來說,其實不成功。

前年比如搞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據說溫家寶說撥2千億,但這2千億財政部信誓旦旦說撥出來了,但是到了各個地方都說沒有,把農民的房扒了之後,結果這個沒有了。我的意思是說杰森你這個思路好,但實際上在中國現在這個政治體制下,其實沒有辦法實現。

主持人:這也是我要問您的問題,就是您剛才說的這3種改革辦法,我想問一下杰森先生,這3種辦法就王先生說的好像是沒有成功的,那您覺得中國老百姓的利益是不是真的能夠得到保護?

杰森:那3個方法可能是底下一些所謂非正式的政府討論方法。換句話說,在我看來,中共政府只會從這個社會榨取越來越多的財富,而不會像你說的,把一部分的稅返逐漸還給企業,讓企業來辦職工福利。

這是不可能的,因為目前它以GPD增長速度的3倍去榨取社會財富做它的財政收入,它還每年財政透支。在所有這些情況下,我自己感覺這是中共巨大的統治成本造成的。

我認為中國現在主要的社會問題,企業難以維繫的一個重大原因是中共巨大的稅賦,社會的大環境不好,是這樣造成的,而同時它又不承擔像西方社會的這種對於基本勞工的養老、醫療的問題。所以說它把兩頭都加到企業身上了。

王軍濤:其實這3條思路,我說第一條思路最好的,但是就像你說的其實不可能實行,不可能實行的原因在於它的政治體制;而中國現在這個政治體制,就是你的第二條思路,也沒有辦法實行,實行的結果就是說它會導致政府的腐敗。

那麼按照現在這個思路走下去,剛才何清漣女士講的,其實它不會走下去。為什麼呢?企業真的要大規模倒閉的時候,在執行過程中,那個細則一出來,它就開始要對企業做妥協了。因為發展是硬道理,共產黨不會讓它的經濟往下掉,不會讓企業家大規模的倒閉的。

它一看結果不好的時候,可能第一在實施細則上它開始做妥協;第二個可能就是「官權錢交易」,在實際的過程中,地方政府跟企業家做交易。因為中國…就是剛才你也講了、何女士也講到了,其實過去的《勞動合同法》也有很多條文,並不是像現在這個勞動者所碰到的這麼糟糕,它就在執行過程中腐敗,而這個腐敗我們可以想像,它並沒有解決。

我的意思是說,其實我同意你的說法,按照搞的好一點的國家,由它來承擔福利,好像北歐似的,或者像美國這樣由企業、個人和勞動者各承擔1/3也行。但是最壞的是,這兩種方法都要自由民主和憲政的制度才行,沒有這個制度的話,我的看法是怎麼走都不行。

杰森:我們的觀點其實是一致的,只是用不同的方法展現出來,我說中國老百姓應該向政府要福利,因為政府從社會拿的太多了。但是在目前這個政府結構下是不可能的,中共的統治下是不可能的。

(待續)

(據新唐人電視台《熱點互動》節目錄音整理)(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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