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子:處理法律爭訟經驗談

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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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7日訊】人有爭訟,會想到找律師、上法院,趕快把爭訟解決,就像人生病了,會想到看醫生,趕快把這個病及痛苦解決一樣。因此,律師及法官的存在就是要幫人解決爭議及維護人的權利。一般人在處理這個爭訟過程中,會帶來時間、金錢的支出損耗及精神上的痛苦,例如要支出龐大的律師費用及訴訟費用或賠償金。本文試從多年處理法律爭訟的實務經驗,讓一般人可以有一些借鏡,或許可以減少一些不必要的損失或痛苦。

首先, 如果經過各種評估(考量勝負機率、所需律師、訴訟費用、花費時間、對公司/個人業務或商譽影響、其他技術或財會專家意見及可能損失後果等)及參考律師書面意見(如果是重大案子可能須多家律師書面意見)後決定要訴訟,那麼找一個合適、對的律師是很重要的。

依訴訟爭議的金額或對公司/個人業務影響大小,如果爭議的金額超過千萬元,可能須要由大律師事務所的資深律師或合夥律師來處理;如果爭議的金額只是幾十萬元,那麼一個小律師或自己出面處理(參考相關法律書籍、求助法律界朋友或法律服務單位)可能就夠了。當然,不管是大律師還是小律師,在決定使用之前一定要他們提供收費標準,並且每個月審核其服務時數及收費是否合理。

另外,在處理爭訟過程中,資料的控管、存檔是必備基本功。各種可能情況、應對策略亦須盡早釐定,並定時評估律師或相關部門處理爭訟之績效。當然在爭訟過程中如能以同理心及平常心,站在對方立場考量對方的可能輸贏損失及痛苦等,而不鑽入牛角尖,那麼可能會帶來「山窮水盡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意外良性效果。因為一方能夠以同理心替對方設想,可能會觸動對方的心靈,那麼一切的爭議或難題可能就會迎刃而解。

至於爭訟的解決並非只有找律師、上法院為唯一途徑;就像生病一樣,並不是所有的病都需要看醫生。期待新的一年,很多爭議是可以透過平和的協商、調停、調解、和解或仲裁方式解決,大家各退讓一步,不必上法院爭個面紅耳赤、你死我活,不但可以節省時間及律師費用,心情也可以平順輕鬆多了。最後,如何減少爭訟或做到事半功倍效果可能就須靠平時做好控管、凡事謹慎,才能達到「預防勝於治療」的效果。◇(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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