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權網聲明:讓滕彪回家

追究國保撞車肇事的法律責任、還被監控公民自由!

維權網

標籤: ,

【大紀元3月8日訊】從3月6日到7日北京發生了一系列警方打壓人權捍衛者的非法事件,值得所有關心中國社會文明進步的人士的高度警覺。

3月6日晚上8:30分多,北京人權律師、中國政法大學講師滕彪先生下班後開車回家,到達回龍觀他家住處樓下時,遭到一輛事先停在那裏的無牌照黑色車輛中下來的幾個人的綁架。滕彪先生的太太王玲女士聽到樓下有人大聲爭辯,其中有滕彪的聲音,她趕下樓來,卻只看到滕彪開回家的車停在那裏,丈夫卻不知去向。據當時在場的兩個居民說,看到一個人從那輛車(滕彪的車)中出來,而停靠在旁邊的一輛無牌黑色車中出來的幾個人,則要將他帶走,一番推搡爭執之後,滕彪被強拽上了黑牌車,此車立即開走。王玲女士隨之趕往小區門口問門衛,門衛說剛剛看到一輛黑色車直衝出了小區。從昨晚至今已經超出二十四小時,即使是依法傳喚,法定的時間也過了。此間除了來自滕彪手機的短信要王玲不必著急、說他被談話(但無法確知此短信是否來自滕彪本人)外,滕彪被強迫失蹤、杳無音信。

近年來各地尤其北京發生過一系列針對人權律師的綁架、強迫失蹤事件,其間國安警察以非法駕駛無牌黑色轎車在市區暢通無阻而臭名昭著,從上訴慣例判斷,滕彪被非法綁架乃是國保警察所為。

近來滕彪曾幾次被警方”談話」警告,要他不介入胡佳案件、不就此事及其他敏感話題接受媒體採訪。警方暗示他的工作和人身安全將受到威脅。滕彪則多次重申他行使言論表達自由的合法正當性。

3月7日晨7點多鐘,李和平律師開車送兒子上學,在北京東四環附近遭到警察開車猛撞,車後備箱幾乎報廢。李律師表示,撞他車輛的車上坐著的三個人,都是一直跟蹤他的幾個國保警察。他估計這是警方給他的警告,但他不清楚究竟跟什麼事有關。他說被撞後腰部感到疼痛,但為了兒子上學不遲到,他當時沒有時間向撞車肇事人問責。自從去年12月27日胡佳被抓後,李和平律師就一直被監控、跟蹤。

隨著中國一年一度的人大與政協會議召開,近來非法控制關押上訪維權人士的惡性事件時有發生,如,3月6日下午4點多鐘,湖北潛江推動基層選舉活躍人士姚立法先生在趕到當地一賓館,在會見前去潛江拜訪他的香港《經濟導報》駐湖北辦事處記者關洪山先生時,被當地警方以”涉嫌傳銷”的名義,帶到當地園林派出所問話6個多小時。被放回後,姚立法先生在家受到24小時的嚴密監控。

湖北訪民代表王桂蘭於2月27日被當地趕到北京的警察抓回去後,軟禁在當地福利院中;湖南經租房維權代表王季勇3月4日被警方從北京抓回後關押在長沙”610基地”;還有不少訪民維權人士被關進北京馬家樓或者被遣返回到當地後受到嚴密監控。

從種種跡象來看,中國政府近日利用兩會召開之際,採取了集中打壓迫害維權人士的行動。北京一批學者、維權人士,如張先玲、劉曉波、張祖樺、葉國強、劉荻、張淑鳳等受到軟禁、監視或跟蹤,還有一些拆遷維權人士被動員外出”旅遊”。

在中共十七大提出要尊重公民的監督權、參與權與表達權後,在依法治國與構建和諧社會口號下,在奧運會即將在5個月後舉行之際,某些執法部門一再違法、嚴重侵犯公民的憲法權利和基本人權。這不僅違反中國憲法,違背業已簽署十年的《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更嚴重時,也是中國再次食言、違背政府在申辦奧運時做出的改善人權承諾的不光彩行徑。

在此,維權網強烈要求中國政府:

一、立刻釋放滕彪,依法保證他的人身安全與行動自由,讓他回家與妻兒團聚,並調查追究國保非法綁架、強迫滕彪失蹤的法律責任。國際媒體報導這一惡性事件後,引起有關國際人權機構和民間組織的高度關注。

二、立刻解除對李和平律師、姚立法先生及其他維權人士的監控,並調查追究這次北京國保車輛肇事的法律責任。

三、切實兌現政府申辦奧運時做出的改善人權的國際承諾,爭取文明進步國度的身份躋身於國際社會。

維權網
2008年3月7日(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相關新聞
維權網公開信 籲重新解釋修訂刑法第105條第二款
滕彪:胡佳的大愛與大勇
維權網公告:楊春林遭受有辱人格待遇違背國際禁止酷刑公約
北京建築工地農民權益普遍受侵害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