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學者指中央土地調控政策難奏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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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7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安培報導)中國國土資源部近日公佈全國濫用土地案件清查結果。中國有學者指出,很難看出中央的土地調控政策有什麼大的成效。

中國國土資源部最新公佈的數字顯示,2008年1月中旬結束的「全國土地執法百日行動」中,共有3萬多件土地違法案件被查處,2,700多人被移送司法機關, 500多人被追究刑事責任。

這些案件中,土地違法使用的情況主要有三種,一種是未批先用,一種是違規擴大工業用地規模,還有的是以租代徵。北京大學經濟學者夏業良教授說,中國各地違法用地問題非常嚴重—

夏業良:「一個普遍現象就是以政府的名義或者以公益的名義出面,然後把農民的土地以非常低的價格弄到手,然後轉手交給開發商按照市場價格出售。這中間的暴利一個是讓那些官僚階層或者一些利益集團得到了很大的好處,另一方面也損害了政府的形象,帶有很大欺詐性,欺騙性。還有一種是強制性地剝奪農民的土地。現在這個土地的衝突、利益、矛盾激化可能是下一輪社會衝突的焦點。」

中國自2006年起提出要設立土地督察制度,國土資源部設立了國家土地總督察辦公室,並向地方派駐9個土地監督局。同時,國土資源部開始直接查處違規佔用耕地,侵犯農民合法權益等4類土地違法案件。「全國土地執法百日行動」就是由這些部門開展的。北京的憲政學者陳永苗先生注意到,這些土地調控政策都沒有什麼新意—

陳永苗:「因為從90年代以來實行財稅分稅制,大部分稅收歸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沒錢,就迫使他通過賣地來獲得財政的資金。2008年以後,中國政府看到了這種情況就想調整,叫做土地整頓也好土地風暴也好,從03年到今天已經喊了N次了,效果都不是太大。」

資料顯示,中國一些地方政府除財政預算外,收入主要來自於土地出讓金,比如浙江紹興縣2003年的土地出讓金收入高達19億多元人民幣,將近佔該縣預算外收入的70%。陳永苗先生說—

陳永苗:「地方政府賣地的潛規則是在地方進行的,那稅制沒有改革,地方還是要靠這個運行。」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農村土地實行的是農民集體所有,家庭承包經營的政策,農民承包土地期限是30年。但是,近年來各地濫用土地現象使失地農民每年以幾百萬的速度增加。夏業良教授認為,土地問題的解決之道還是要回歸自然—

夏業良:「土地這方面的事情不是缺乏法律,也不是缺乏規定,而是成了這樣一個根本利益的協調機制。最終的出路還是土地的私有化,因為中國兩千多年的歷史裡面大部分時間都是土地私有制。也就是說,土地只能通過市場的自由交易來決定。而不是說由某一個權威部門來假借公共用地的目的、公益性的目的來騙取土地,然後,再進行商業上的轉手倒賣或者是商業開發來獲得巨額利潤。很多地方官員的腐敗都是跟這樣的腐敗案件密切相關的。」

官方數字顯示,2005年時,中國人均耕地面積減少到1.4畝,僅為世界平均水平的40%。(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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