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州兒童汽車座椅新法6/30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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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楊飛編譯)據費德里克新聞郵報6月23日報導,年齡介於6歲至8歲的兒童自6月30日起乘車時可能又得坐在兒童汽車座椅(booster seat)上了。

馬里蘭州的新法令要求兒童在8歲及8歲以下者,搭乘汽車時必須坐在安全座椅或兒童汽車座椅上,但身高在4尺9寸以上或體重達65磅者不受此限制。

因舊法僅適用於6歲以下體重不足40磅者,為強化這個要求,今年5月立法機構修改了該法令,將條件延長至8歲、65磅。

費德里克郡衛生部官員Jacqueline Douge表示歡迎這個可以教育家庭的新法。

她說:「這項修改的法令將可以保護更多的兒童。根據兒童的年齡和體重使用正確的座椅將避免他們在車禍中受傷。」

兒童汽車座椅(booster seat)並非汽車上的永久性座椅,它將孩子的座位提高使得大人的安全帶能適當的在孩子身上使用。由大腿到肩膀的安全帶繫好時應該在身體的低處,也就是從臀部跨過胸部的中間。如果安全帶跨過脖子或腹部,兒童在車禍中就容易受傷。

據2005年美國國家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ational Highway Traffic Safety Administration)的報告,介於2歲到5歲之間的兒童使用成人安全帶,發生車禍時其頭部嚴重受傷的機率是坐在安全座椅或兒童汽車座椅者的4倍。

在馬州的這項新法令下,不將兒童安置在安全座椅上者將導致$50的罰款,16歲以下不上安全帶者將受到$25的罰款。

Nancy Boyd是費德里克紀念醫院康復中心(Frederick Memorial Hospital Wellness Center )的護士兼受傷防治協調人。

她表示該新法絕對可以改善兒童的安全。家長可與費德里克紀念醫院康復中心預約以檢查兒童的安全座椅是否安置適當,或兒童汽車座椅是否調整正確。

Boyd同時介紹說,費德里克紀念醫院康復中心也提供兒童安全座椅及兒童汽車座椅的出租計畫。去年費郡就有接近100個座椅租借出去。

她仍然有50個沒有靠背的免費兒童汽車座椅等待著民眾來借用,這50個座椅僅適用於那些有高靠背的椅子或椅子本身提供有適當的頭部支撐的汽車。

她強調汽車的安全帶通常只適用於一般身高的成年男子,不適用於個子矮小的女性,更不適合兒童使用。

她說:「我們仍然可見到許多4至8歲兒童受傷的例子,他們在不適合坐一般的兒童安全座椅後,卻未被安排坐在兒童汽車座椅(booster seat)上。」(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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