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老學徒:《華盛頓郵報》的驕傲是甚麼

郭老學徒

【大紀元9月28日訊】1971年6月18日。這一天是美國政府起訴《紐約時報》洩漏國家機密案開庭的日子。美國總統尼克松一大早來到了橢圓形辦公室。

尼克松先生是在1968年當選為美國總統的,在他的任上,越南戰爭打得難解難分。

5天前,也就是1971年6月13日,發生了一件大事。長達250萬字,7000多頁的美國國防部五角大樓絕密文件,《美國的越南政策決策過程的歷史》,被《紐約時報》搞到手了。這家發行量很大的可恨的報紙不以國家利益為重,不考慮戰爭正在進行當中,居然對此絕密文件連續3天進行了報導,還配上了原件照片。這件事振動了美國,也引起全世界的關注。

尼克松總統立即下令政府有關部門與《紐約時報》聯繫,要求他們立即停止洩漏國家機密危害國家利益的行為。但《紐約時報》不予理睬。

在美國,新聞自由得到了充分的保障,即使是國家最高領導人對於民辦報紙涉嫌洩漏國家高級機密危害國家利益的行為也沒有辦法制止、查封和收繳。連要求不再繼續洩密都不被理睬。

尼克松政府沒有辦法,只能走法律程序。6月15日,美國司法部把《紐約時報》告上紐約的聯邦法院法庭。並要求法院發出臨時限制令,在案件審理期間禁止繼續刊登五角大樓的絕密文件。法院發出了臨時限制令。《紐約時報》可以不理睬總統,但要遵守法院的命令,他們不再刊登絕密文件了。尼克松總統和美國軍方懸著的心也暫時放了下來。美國政府和《紐約時報》都要聽候法官的判決。

當尼克松總統坐在橢圓形辦公室的辦公桌前,拿起當天的《華盛頓郵報》閱讀時,他又火了,立即跳了起來。總統先生怒不可遏,立即打電話把司法部長米切爾找來。

原來,當天的《華盛頓郵報》又在報導國防部的絕密文件了。在《紐約時報》被法院臨時限制令限制的情況下,《華盛頓郵報》前仆後繼,繼續報導。

尼克松總統讓司法部長米切爾親自給《華盛頓郵報》編輯部打電話,要求該報不要再繼續危害國家安全。但總編輯有禮貌地拒絕了司法部長的要求。米切爾部長又接著給《華盛頓郵報》的總裁凱瑟琳女士打電話。凱瑟琳也一口回絕了。

尼克松於是又請人緣極好的國家安全顧問基辛格博士出面給凱瑟琳總裁打電話,基辛格博士告訴總裁,連蘇聯大使都說美國沒有秘密可言了。請你們不要再洩密了,但依然遭到了總裁的拒絕。

《華盛頓郵報》的報導密度非常高,一口氣發了10篇報導,把尼克松總統氣瘋了。美國政府立即把《華盛頓郵報》告上了華盛頓的聯邦法院法庭。

在《紐約時報》已經被政府告上法庭的情況下,《華盛頓郵報》頂風上是冒著很大的風險的。

一是政府肯定會告自己,如果敗訴會受到懲罰;二是《華盛頓郵報》當時正在籌備上市,弄不好上市會受到影響,進而影響股東的利益,最大股東凱瑟琳女士的經濟損失最大。所以報社的律師是不主張頂風上的。但報社的記者和編輯們都主張發,主張捍衛新聞自由,捍衛美國人民的知情權。凱瑟琳總裁最後拍板,發稿。

官司最後的結局是尼克松總統和美國軍方最不願看到的,紐約和華盛頓的聯邦法院的判決一樣,都是美國政府敗訴,《紐約時報》和《華盛頓郵報》勝訴。

這兩家報紙明明洩漏了國家機密,為甚麼還能勝訴呢?

報紙的律師在做辯護時聲稱:「五角大樓文件列為絕密是政治的理由,不是國家安全的理由。文件的披漏只對政府不利,但不屬於洩漏軍事秘密。」他們還援引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認為政府沒有充分依據證明發表文件會給國家「帶來不可彌補的損害」。

法院支持了報紙的說法,判定報紙有權公佈歷史記錄,不管它有沒有絕密字樣。法院的判決說,除非政府能夠明確地道出事先限制發表的正當理由,對出版的「任何事先限制」都是違憲的。

這就是著名的「五角大樓事件。」透過這個事件,我們可以看到新聞自由在美國是甚麼程度。在涉嫌洩漏戰爭機密的問題上,總統和政府拿媒體一點辦法都沒有。

美國是世界上最看重新聞自由的國家。因為美國人對權力最為警惕。認為最可能給人民帶來災難的就是濫用的權力。儘管國家的各級權力通過民主選舉由人民賦予;儘管實行地方自治的聯邦制,權力在縱向已經充分分解;儘管權力在橫向也被分解,實行立法權、行政權和執法權的三權分立,名副其實的分立;但美國人民還是不放心,要把第四種權力,輿論的權力掌握在自己手裡。美國人認為,「出版自由是保衛自由的最有力的防禦。」

因此,在1776年7月14日發表的《獨立宣言》中,美國人宣告:出版自由是個人不得轉讓的權利。在1791年通過的美國憲法修正案中又明確規定:禁止國會今後通過任何限製出版自由的法令。

到了20世紀,美國人越發認為:如果政府能夠控制人民知道甚麼和表達甚麼,它就能操縱其觀點,,從而剝奪他們自己決定怎樣管理自己的權利,因此,應當廣泛禁止政府限製表達自由。

這就是《華盛頓郵報》要頂風上敢頂風上的根本原因。

《華盛頓郵報》創刊於1877年,開始是民主黨的報紙,到了20世紀30年代,演變成為不偏不倚的超黨派報紙。

《華盛頓郵報》的道德信條是:講述事實,揭示真相。合法、自由、客觀。拒絕任何利益的聯盟。

《華盛頓郵報》的超黨派立場使它贏得了讀者的信賴和青睞,成為美國最有影響的報紙之一。

《華盛頓郵報》在美國屬於權威媒體,但一個權威媒體的權威既不是靠權力建立的,也不是靠壟斷形成的,而是長期以來以其評述和觀點的質量所建立起來的。媒體的權威在於新聞和評述的質量。

《華盛頓郵報》從不媚眾,更不媚權。

在20世紀50年代麥肯錫主義盛行時期,它是唯一不僅僅轉載麥肯錫主張的媒體,它也刊登其他人的聲音,反潮流的聲音。開始它雖然顯得勢單力薄,但終究獲得信任與勝利。

在對待權力方面,《華盛頓郵報》更是值得稱頌。它的一個重要的信條就是:要與國家保持距離,報紙的驕傲便是抵制政府。

許多中國人在聽到西方媒體批評中國政府的報導時,總是條件反射般地認為他們在反華,是說三道四,是險惡用心。豈不知道,按照中國人的邏輯,絕大多數外國媒體每天都在反對自己的國家,並以此為驕傲。《BBC》反英,《費加羅報》反法,《華盛頓郵報》反美。而且反得驚天動地。

前面提到的越南戰爭,就是由於美國媒體充分地反戰報導,影響了美國公眾,迫使政府改弦更張,做出了撤軍的決策。

尼克松總統在爭取連任的過程中,他的競選班子的工作人員潛入了競選對手民主黨總部水門大廈裡安裝竊聽器,被發現了。對這一事件,《華盛頓郵報》不僅獨家報導,而且一直跟蹤調查。在尼克松總統已經競選獲勝連任總統的情況下,兩個記者伍德沃德和伯恩斯坦依然不放棄跟蹤調查。調查了一年多,一直沒有獲得尼克松本人介入這件事情的關鍵性的證據。後來,當記者聽說總統辦公室有錄音系統時,就通過輿論和國會逼迫尼克松總統交出所有的錄音磁帶,以便從中找到總統是不是參與犯罪的證據。尼克鬆開始以磁帶內容記錄了總統每天的講話,涉及到國家最高級機密為由拒絕提供錄音帶。三權分立的好處是法律和國會可以制約總統,在檢察官和國會的逼迫下,更在輿論的逼迫下,尼克松最後不得不交出磁帶。通過對磁帶的復聽,最後終於證明尼克松總統對水門事件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導致總統下台。正是《華盛頓郵報》記者的窮追不捨的精神,使案件的進展有了根本性的轉機。對社會上存在的惡行,對權力的惡行,對總統試圖破壞民主的惡行窮追不捨,最終使惡受到懲罰,這就是新聞自由的力量,這就是第四種權力對人民的意義。惡不受懲惡氾濫。權力之惡不受懲,必然危害人民的利益。

在美國,記者是無冕之王是名副其實的。因為,權力在真相面前必須止步。美國絕不會有甚麼主管部門對報導進行導向或限制,絕不會有人要求這個不准報導,那個不要炒作,都按某某機構的統一口徑報導。絕不會有人敢限制新聞自由和出版自由。總統也做不到。在無冕之王的背後,是社會真正的王──人民,是言論自由永遠不可被剝奪的憲法,是人民保護自己不受權力傷害的偉大的永不動搖的意志。(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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