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海危機 聯合國擬嚴加限制漁業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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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林安柏編譯報導)長達400年的公海自由概念,將可能出現變化。目前聯合國基於保護自然環境的考量,正打算重新規範公海公約,對於船隻與漁業活動採更嚴格的規定,並結合各國安全管理的力量,嚴加執行。目前數個國家的軍方正在倫敦國際會議桌上,共同研討在執行上如何集中監管資源。

公海自由,通常是指海岸線200浬以外的海域範圍,漁民可依法享有航行自由與捕魚等自由,但目前公海正面臨著多重的威脅,包括漁民無度與過度的捕撈、破壞性的捕撈、海水暖化、酸化與船隻無法規範等問題。1983年生效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對公海捕魚制度作了規定,各國應確保不會對海洋資源造成不應有的損害。但因船隻位於不屬於任何一個國家管轄的公海上,執行上仍力有未逮。

根據英國《泰晤士報》網站報導,專家們指稱漁民們正將這樣的公海自由擴大成毫無規範的自由。美國海洋保護生物學研究所(Marine Conservation Biology Institute)的公海計劃主任艾爾德倫(Jeff Ardron)表示:「公海自由並非毫無限制的自由,漁民必需先負起《海洋法公約》的責任。該是我們落實《海洋法公約》的時候了。」

聯合國大會上週投票決議,對在公海海底拖網捕撈船隻採取嚴格規定。明年二月聯合國的相關工作小組也將商討在公海建立海洋保護區,限制漁業活動的範圍。

在船隻方面,目前漁船並不需像商船一樣,強制裝置自動識別系統,以致在監控船隻的活動與航行上出現了漏洞。國際自然保育聯盟(the International Union for the Conservation of Nature)的公海政策顧問耶爾德(Kristina Gjerde)說:「聯合國糧農組織正在商議,訂立全球漁船登記的制度。太多的政府已受夠了非法捕撈的行徑。」

此外,國防機構也在研討如何幫助執行這些相關規定,並與保育單位攜手,一同防止過度捕撈、盜捕與恐佈行動。歐洲綠皮書也正打算將會員國的海洋監管力量串連起來,共同監督軍事與漁業利益。

艾爾德倫表示:「船隻動向與意圖的追蹤是個難題,若能結合國際間的安全與監督力量,將可創造雙贏的局面。」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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