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侵犯人權 殼牌愿出千萬美元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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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張欣慧荷蘭報導)6月8日,荷蘭皇家殼牌石油公司(Shell)同意賠償1550萬美元(大約1120萬歐元)以和解一起在美國的訴訟案。原告指控殼牌與尼日利亞前軍政府共謀謀殺、虐待人權活動家和侵犯人權。

十三年訴訟

在上個世紀九十年代,尼日利亞民眾在作家兼詩人薩羅-維瓦(Ken Saro-Wiwa)的帶領下發起抗議運動,要求讓窮人分享尼日利亞的石油財富,以及反對石油工業所帶來的環境污染。然而1995年,尼日利亞軍政府把包括薩羅-維瓦在內的六位為首的抗議者找借口處決了。

隨後,薩羅-維瓦的兒子肯(Ken Jr)和其他遇難者的親屬在美國紐約發起了對殼牌的訴訟案,指控殼牌幕後參與此一鎮壓行動。這場馬拉松式的訟訴案已經持續了13年,終於有了結果。

那些被尼日利亞前政府處決的受害者親屬表示,這些錢無法與失去親人相比,但他們希望這個案件能迫使其他跨國公司採取尊重人權的政策。殼牌公司雖然不承認曾採取了任何不當行為,但也表示為助「和解進程」,公司同意支付沙羅維瓦的親屬和其他九人1500萬美元,並表示認識到了遇難者家屬所承受的痛苦。

人權不可侵

原告律師格林(Jenny Green)表示,此訴訟案給殼牌和其他在發展中國家運作的跨國公司一個重要的警示:「你不能為了做生意而侵犯人權,和邪惡政權合作,一定要為自己的所做所為承擔責任。」

原告的另一位律師霍夫曼(Paul Hoffman)認為,雖然訟訴案的最終結果是庭外和解,原告事實上他們贏得了這個案子。

該訴訟案是基於美國1789年制定的外國人侵權索賠法,該法令允許非美國公民向美國法院控告海外發生的侵犯人權行為。到目前為止,雖然沒有跨國公司被美國法院判定參與侵犯人權,但是已有數起案件達成庭外和解。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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