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主轉做房東 專家提10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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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張東光編譯)美國房市不振,工作難找。許多民眾因工作必須搬家,但又捨不得將房子低價拋售,只好被迫將舊屋出租,寄望將來房價上漲再出售。然而,許多地區的公寓空屋率創20年新高,租屋市場供過於求,房租的收入往往低於房貸的支出,許多屋主在入不敷出的窘境下,再度陷入租屋與售屋的兩難。

據華爾街日報9日報導,擔心房子不能順利出租,寧可多繳保費以彌補房租損失的房東越來越多,「房東保單」(landlord policies)今年特別熱門。全美房屋險第二大好事達保險公司(Allstate Corp),今年首季「房東保單」的業績較去年同期增長27%。

據報導,許多屋主將房屋出租,實際上是入不敷出。房仲業者巴斯表示,某位客戶4,700平方呎的房屋開價790,000美元,至今未能順利出售,每個月僅能收取2,995美元租金,由於房貸支出4,995美元,每月入不敷出2,000美元。

經濟學家利默(Edward Leamer)建議,在房地產景氣很差的地區,屋主與其轉做房東,不如直接出售房屋。尤其在房市特別低迷的佛州、內華達州、亞利桑納州及俄亥俄州部分地區,房價很難回復到2000年中的水準,未來兩年屋主很難解套。不過,像休士頓等房市景氣不差的地區,屋主轉做房東仍然有利可圖。

專家分析,屋主轉做房東,除了30年房貸利率無法透過再融資的方式,降到5%以下之外,每年還要負擔房產稅、保險、維修、租金繳稅等額外成本。如果屋主委託物業管理招租,還要支付10%的管理費。如果擔心房屋不能出租的風險,每年還要額外繳交500美元的「房東保單」保險費,保費成本增加25%。

專家提醒,屋主考量租屋或售屋時,應先檢視個人的財務狀況,千萬不要硬撐。此外,根據聯邦稅法,屋主若在房屋住滿兩年,個人售屋總價250,000美元(夫妻500,000美元)可享有資本利得免稅的好處。屋主在房屋出租前,最好先住滿兩年。

對於想當房東的屋主,專家提供以下10個的租屋建議:

1. 先了解公寓屋主協會訂定的租屋相關規定。

2. 在出租前,先辦妥貸款再融資的手續。

3. 事先進行房產市調,了解所在地的空屋率與租金情況,然後再找房仲業者或到租屋網站招租。

4. 計算個人每月的房貸、房產稅、保險、維修等開銷,是否能與租金收入平衡。

5. 詳查國稅局第414項關於租金抵減相關的稅務話題。

6. 取得租屋合約,並根據自己設定的條件稍做修改,標準格式可在Nolo.com網站上找到。

7. 注意維護屋況與消防設施,務必符合當地的租屋相關法令。

8. 對房客的背景與信用條件要徹底查核。

9. 若無法自行維修房屋,可委託物業管理,但管理費是租金的3%至12%。

10. 詢問保險公司「房東保單」的保費,通常介於500至2,500美元之間。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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