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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钱假结婚 “外遇”生子难认祖

贪10万 苦了2岁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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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7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林嘉东/基隆报导〕贪图区区10万元佣金,害得儿子不知该叫谁“爸爸”!

张姓女子以“假结婚”帮中国男子来台打工,自己却和台湾男子阿利(化名 )生下儿子,由于“假婚姻”的法律束缚,害得台湾生父无法和骨肉相认,张女也因伪造文书罪而入狱。

91年11月,张女和魏姓中国男子假结婚,张女得到10万元酬劳,魏某来台后被人蛇集团带去打工,假夫妻各自生活。

*自首 假夫早遣出境*

95年,张女与台湾男子相恋,隔年5月生下头好壮壮的小勇(化名 ),张女想结束这段假婚姻,才能和爱人、亲生儿子一起生活。

张女于是在96年11月向基隆警方“自首”假结婚,得知假老公魏某已在94年5月被遣送出境;张女因涉伪造文书等罪,去年底被判3个月徒刑,正在服刑。

张女想提“否认婚生子女之诉”,而民法新规定“夫妻之一方自知悉子女不是婚生子女,须自知悉起的2年内提出”,依推算,张女最晚应在97年7月27日前提出“否认婚生子女之诉”,但张女逾时效才提出,法院不受理。

*否认推定生父还太小*

小勇的阿嬷遂以孙子之名义,向法院提起“否认推定生父之诉”,法院审理确认,魏姓假老公早在94年5月遣送出境,张女自91年11月就不曾出境,显见小勇受胎期间,这对假夫妻分别在国内外,足以认定小勇和魏某并无血缘关系。

但法官说,新法虽规定子女也可提“否认推定生父之诉”,但须从小勇知道自己不是婚生子女起2年之内提出,而且小勇才2岁,并无行为能力,要等小勇满20岁再提。

*等成年 才能自己提*

小勇的阿嬷很无奈,但法官这样判,她只好继续照顾小勇,小勇也须再等18年才能认祖归宗;这一切麻烦,全都是为了区区10万元“假结婚”酬劳。

否认推定生父 22岁前要提

法界指出,96年5月23日修正公布施行的民法亲属编中,将夫妻之一方提否认婚生子女之诉的期间,从知悉子女非为婚生子女起1年延长为2年,并让子女也可提起否认推定生父之诉,时间一样是从知悉起算2年;至于未成年时知悉者,得于满20岁后2年内提起否认推定生父之诉。

本案,小勇因为年仅2岁,法官认为小勇无法在法庭上陈述知悉的时间,要求小勇的阿嬷等到小勇满20岁再来提,于法有据。

小勇要能认祖归宗,与生父团圆,须等小勇满20岁后2年内,提否认推定生父之诉,经法院裁判后,再由生父以2人DNA鉴定结果,向户政机关办理认领手续,届时,若生父不认领,小勇则可以向法院提起强制认领诉讼。(自由时报记者林嘉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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