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员斥港府故意留私隐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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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5日讯】(大纪元记者梁路思香港报道)八达通出售客户个人资料牟利引发社会关注,政府刚发表检讨现时私隐条例的建议。有出席《城市论坛》的议员建议,当局应赋予私隐专员检控权力,才有足够能力保障市民私隐。但与会的官员表示,政府倾向维持私隐专员无检控权的现状。议员质疑政府不考虑赋予检控权力的动机,是害怕一些政府机构或者官方机构被控诉。

私隐专员早前发表报告表明,八达通出售客户资料手法形同欺骗,但没有权利追究。民主党议员涂谨申指出,现时多个政府部门以及很小的政府部门,都具有检控权,例如食环署及渔护署,他质疑为何熟悉私隐条例的私隐专员,却独独没有检控权,而是要靠警察去调查。

涂谨申指,在96年刚刚推行《个人资料(私隐)条例》时,议员刘慧卿曾追究当时的新华社是否违犯有关条例,并向私隐专员公署投诉。涂谨申指出,虽然新华社最后被裁定没有违犯条例,但当时很重要并很敏感的一点,就是法例是否有权检控新华社。他质疑政府目前不赋予私隐专员公署检控权,是因为害怕一些政府机构或官方机构被控诉,他指:“这是一个怀疑。”

涂谨申说,私隐专员要有检控权,才有足够能力保障市民私隐,有效防止机构滥用个人资料。他要求政府督促公署,将八达通滥用客户私隐事件交由警方跟进。

但与会的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副局长黄静文表示,八达通出售客户资料事件的关键不在于私隐专员有没有检控权力,而是法例本身存在限制。黄静文表示,相信把未经客户同意就出售个人资料的行为刑事化后已经足够,希望维持现状,但愿意听取公众意见。

香港人权监察总干事罗沃启表示,私隐专员公署被视为“无牙老虎”,已是众所周知的事,批评政府没兴趣替老虎“装牙”。他指,私隐专员公署虽可以进入居所,可以巡视,可以查看,但却没有搜查权利,没有法例赋予权力,私隐专员根本无法做到打击滥用私隐。他希望法例能够赋予私隐专员更多权利,还能够监管内地驻港机构。◇


立法会议员涂谨申质疑政府不考虑赋予私隐专员检控权,是担心政府机构或者官方机构会被起诉。(摄影:孙青天/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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