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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商混合管委会 台立委促弹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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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苏龙麒台北17日电)针对住商办混合的大楼常发生管理纠纷,国民党籍立委卢嘉辰提案修正公寓大厦管理条例,让单幢各自有独立出入口的住商大楼,可以分别成立住宅与商办管理委员会。

卢嘉辰今天表示,依照现行的公寓大厦管理条例规定,需有多幢建筑物的社区,且办公、商场部分有独立的出入口,才能够分别成立管委会。

卢嘉辰说,有许多单幢建筑物住商混合,且各自拥有独立出入口,但碍于规定无法分别成立住宅与商办2个管理委员会,造成商办、住户在管委会中常因为各自有不同的顾虑而产生冲突。

他举例指出,有些住宅不同意商办开餐厅,有的商办不愿意分摊电梯费用,或是住户与商办间对于招牌设置有不同意见,常常都在管委会中吵得不可开交,甚至还常闹上法院。

因此,卢嘉辰提案修正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第26条,规定即使是单幢的住商办混合大楼,只要有独立出入口,就可以分别成立住宅与商办2种管理委员会,以解决现行不合理的问题。

提案中,他还指出,如果经过半的住宅、商办区分所有权人,且拥有过半比例的区分所有权同意,未来也可以合并成立1个管理委员会,增加弹性空间。

提案今天经立法院院会交付内政委员会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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