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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广告 北市要收景观影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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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孙承武台北16日电)北市府市政会议今天通过“台北市景观管理自治条例”草案。未来经议会通过后,最快明年初建物设置大型广告,将向申请人收取设置许可费,另收取营运费用千分之2的景观影响费。

市政会议今天通过都市发展局、法规会提案的“台北市景观管理自治条例”草案。台北市长郝龙斌在会后记者会表示,草案共27条,将列为优先法案近期送议会审议,打造台北市成为一个更美丽、更有特色的城市。

依都发局规划,锁定的“景观”,包括建物顶楼违建、外墙附置物、骑楼、人行道、广场开放空间、绿地、河岸,以及电信箱、路灯、路标、电话亭、垃圾桶等公用设施设备。

都发局长丁育群表示,为改善台北市都市景观,这项草案基本上延续目前推动的“台北好好看”一系列计划。虽订有罚则,但草案只是整合包括大型广告设置、违建查报、大厦公寓管理等相关法令,加上也订有民间参与包括“绿美化”等奖励机制,因此不会有“法律不溯既往”的问题。

丁育群说,草案首创全国法令之先,未来建物外墙设置大型广告,将向申请人收取“设置许可费”;另外参考日本做法,依广告设置年限,逐年收取营运费用千分之2的“景观影响费”。这2笔钱将纳入初期由市府编列新台币1亿元的“景观管理维护基金”。

全案经议会通过后最快明年初实施,初期包括自然生态、景观轴带、具特色街道广场、古迹、历史建物、聚落等“策略景观地区”将优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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