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辞回国 中国厨师跨国芬兰打官司

人气 38
标签:

【大纪元3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时晓萍芬兰报导)3月24日,芬兰赫尔辛基地区法院受理了一起中国人的民事诉讼案。原告方为一名已经回国的厨师秦某,状告他在芬兰打工时的老板方某克扣工资。法官当日调解未成,责成双方律师收集证据证人,择日再审。

法庭上,原告律师马迪‧本第宁(Matti Penttinen)律师事务所的爱米丽‧盖果宁(Emilia Kaikkonen)律师提出,原告从2008年10月底来到芬兰,到2009年1月16日离开,在两个半月期间,被告只给原告200欧元。原告提出了高达6万欧元的赔偿金。

被告律师安迪‧林那(Antti Linna)来自芬兰贝多宁(Peltonen)律师事务所,他辩护道:首先,原告不符合被告对于厨师的要求,被告方某要招聘的是中餐厨师,而秦某却是一个西餐厨师,对中餐一窍不通;而且,被告方某曾经在秦某来到芬兰前,打电话告诉他推迟一个月再来,原因是新饭店还没有装修完。

原告方对此不承认,双方均声明有证据证人。

被告方某说:“他欺骗我在先,又什么中餐都不会做,我只好辞退他;是他主动提出在这里不要工资,边学厨艺边打工,这是芬兰的法律所不允许的。”

记者致电现已回国的秦某,没有找到秦某本人。他的家人没有回答记者的提问。

原告方律师盖果宁说:“我们只能相信当事人的话;因为在芬兰的中国人不懂芬兰语,很多人不懂英语,不懂芬兰法律,所以我们要保护他们的利益;工作了两个半月就应该得到相应的工资。”

被告方律师林那说:“事实的真相很清楚了,我想原告律师也清楚地知道她的当事人没有告诉她所有的事实。芬兰在法律上对雇员有很多的保护条款,而对雇主的保护条款就相对少了一些。雇员如果没有钱,打官司是不需要付费的;而雇主不管能不能赢官司都要付律师费。中国的业主们应该小心些,在雇人前要咨询一下律师并且要签署劳动合同。”

被告方某在法庭问法官,如果他赢了官司,谁来支付官司费用?

当庭法官尤希‧尼尔森(Jussi Nilsson)回答说,如果被告赢了官司,他也需要支付他的律师的费用,但是他可以要求原告赔偿;问题是原告在中国,中国和芬兰之间还没有这种司法上的合作,很难去那里执行法庭裁决;还有一个问题是,原告有没有能力付钱。

被告方某表示,如果官司赢了,他自己要回中国讨回赔偿。

本网站将对此案庭审结果跟踪报导。 (http://www.dajiyuan.com)

相关新闻
骨肉分离还是共度时艰?移民家庭两难
欧洲议员竞选引发移民争论
芬兰警局联合行动  搜查“北欧中国城”
加国纽芬兰发现早期英移民石墙遗迹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