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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二代健保案 督保盟质疑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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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清芳台北8 日电)行政院版二代健保草案今天出炉,卫生署估计费率为3%到3.5%,近6 成民众不受影响。不过,民间人士批评,在费基、所得上下限不明情况下,有人可能被超收保费,引发公平性争议。

卫生署长杨志良表示,希望二代健保实施后,民众个人月缴保费下限约新台币 300元,“下限容易订,但上限很难订”。有关上限保费,健保局长郑守夏以目前自营者雇主为例,大约近1万元。

根据行政院版全民健康保险法修正草案第21条,二代健保的费基为家户(税籍户)总所得,另订缴费义务人、配偶、抚养亲属的保费上下限,平均每人额度高于上限或未达下限者,以上、下限计算,计费人口以4 人为限。

民间监督健保联盟发言人滕西华批评,卫生署连家户所得的定义都没有说清楚,费率也还没精算,就先有保费上下限的范围,没人知道计算公式,这有可能让部分家庭缴交的健保费接近或高于所得税,这不公平。

滕西华指出,平均每人保费额度是从所得计算而来,但究竟是用全台湾人的所得人除以全台湾人口,还是税籍总归户的所得除以台湾税籍户数,卫生署没有说清楚,但这会影响保费上下限。

滕西华表示,所得税法第14条所规定的所得,是否完全等同健保费的费基,还有疑义。因为所得税还有免税额可以扣抵,健保费却没有;如果费基不交代清楚,就订3%到3.5%费率,说不定有人会被超收保费。

二代健保将从现制以薪资计费,改为家户所得计算,滕西华预测,只领薪资的上班族、税籍上的单身新贫户,例如社会新鲜人且自己报税者,保费负担也会大幅降低,但是可能有不少人的健保费与所得税的负担不成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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