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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产发条例 投资奖励无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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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3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虹瑾台北31日电)台北市议会今天三读通过“台北市产业发展自治条例”,未来只要企业投资案具创意、特色或发展潜力,都可申请奖励,不再受限新设立企业,也取消现行资本额5000万元以上门槛限制。

北市府民国93年实施“台北市奖励民间投资自治条例”后,提供投资人融资利息、劳工职训、地价税、房屋税及使用市有房地优惠等奖励补贴。

不过北市奖励民间投资条例实施后,常有投资人反映申请期限过短及奖励额度偏低等问题,还规定资本额新台币5000万元以上者才能申请,门槛过高。

条例通过后,未来在台北市投资的中小企业,除维持融资利息、劳工职训、地价税、房屋税及使用市有房地优惠等奖励补贴项目外,只要投资案具有创意、特色或发展潜力,都可申请奖励,“完全不需要投资门槛”。申请期限也由6个月延长为1年。

此外,劳工职业训练费用由原来最高补贴50万元提高到80万元;为鼓励产业创新研发,北市府也拟提供最高300万元的研发计划费用,补助从事技术开发或创新服务研发者。

市议会通过台北市产业发展自治条例后,将取代原有的“台北市奖励民间投资自治条例”。北市府希望扩大辅导中小企业,协助传统产业升级转型,鼓励企业入主投资台北市。

此外,台北市明年将成立“台北市产业发展基金”,未来将持续编列预算拨充,预估每年约有300家中小企业或传统产业平均可申请约100万元之奖励或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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