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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电信服务到期应通知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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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1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慧敏台北15日电)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今天表示,电信业者赠送来电答铃等免费服务,试用期满后,应主动关闭服务,除非消费者主动要求申装这项服务,否则业者不得强迫申装。

消基会今天召开记者会指出,电信免费优惠及门号合约到期通知处理方式不合理;NCC发言人陈正仓回应指出,NCC向来都要求业者应在服务提供前,清楚告知资费内容及赠送方式,确保消费者权益。

陈正仓指出,NCC要求业者对于加值服务的免费试用或各项优惠服务等内容,应详细在用户续约及新申装的申请书中载明,而且在优惠期满后,就要将这项服务主动关闭;除非用户主动要求申装这项服务,不得有强迫性申装的情事。

NCC表示,电信服务到期都应通知消费者,并了解消费者是否有继续使用的意愿,再续约收费。

陈正仓表示,NCC会持续要求业者落实服务费率资讯的透明化,让民众得依需求自行选择服务资费方案,使市场机制发挥功能。例如,第1类电信事业陈报或实施的资费及促销方案,有损害消费者权益或不公平竞争的情事时,NCC将依第1类电信事业资费管理办法第9条第5项规定,请相关业者适时检讨,限期停止或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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