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人电脑技术”也有罪?上海长宁区检察院罗织罪名

【大纪元6月2日讯】(大纪元记者姜华明综合报导)上海法轮功学员张英,于零九年九月被上海长宁公安分局国保警察魏理光、王玨、陈浩、杨颖(女)等绑架,非法关押至今已近九个月。期间,张英为抗议刑讯逼供和非法抓捕而长时间绝食,现仍被辗转关押在长宁看守所和上海监狱医院。上海长宁区法院欲于六月四日下午两点以“教人电脑技术”的罪名非法庭审张英。

零九年九月八日下午,上海长宁公安分局的国保警察将刚从超市购物回家的张英强行绑架,并非法抄走私人财产。当张英的婆婆质问他们为何平白无故抓人、抄家,有何证据时,警察居然讲:“先抓人是为了审查,证据总会有的。”在找不到所谓证据的情况下,长宁国保警察魏理光、王玨、朱奉明、钱俊、陈浩等把张英双手反铐,然后再反吊在半空实施酷刑,张英多次昏死过去,血压高达200/140。在刑讯逼供张英得不到任何口供证据后,长宁国保警察转而去威逼、诱供一位不相关的证人作伪证,后来该证人写声明给法院和检察院澄清,但是长宁公安警察又抓走该证人,逼证人再次写下所谓“记忆不清”的伪证,该证人只得背井离乡。

二零一零年二月,上海长宁区检察院公诉科冒小健和公诉科长朱立群(女)无视一位证人揭发长宁公安诱供、逼供的事实,借世博会安全名义要非法起诉张英。

张英的律师说:“在上海市监狱医院,当时见到张英的时候,她是被别人搀扶着和我会见的,自己不能独立行走,身体极度虚弱。根据中国的法律,现在是公安侦察阶段。因为张英谈到她被刑讯逼供了,所以我已经代为控告了。”

证人的澄清声明

上海长宁区人民法院院长:

我叫×××,…事情是这样:2009年9月16日上午10点左右,长宁区公安两个警察,一个姓魏,一个姓王,找我询问关于孙××的事情,他们说:“孙××现被关押在看守所,他年纪那么大,又是离休干部,因为炼法轮功离休工资降为一般退休工资,老头很可怜。我们很想放他回家,但有一个条件,就是他说的必须全是真的。”那二个公安让我帮帮孙××,只要我能证明孙××说的全是对的,就可以放他回家。我想我与孙××认识那么多年,能帮肯定是要帮的。…公安说:“你叫张英去教孙××学电脑?”我说:“没有。”那么公安又说:“孙××说是你叫张英去教的。”我说:“没有这件事。”就为这个问题,僵持了两个多小时,公安非得让我说我让张英去教孙××电脑。但我确实没有叫张英去过。公安说:“请个老师教教电脑很正常,没什么事的。”我想这样讲也许没关系,还能帮助孙××出来。所以我说:“我可能在闲聊中顺便说到这事的。”他们说:“不行。要么有,要么没有。”我就说:“没有。要我肯定的说就是没有。”最后,我记得大概就以公安的意思和“可能顺便说的”记录的,但是这是违背事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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