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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期徒刑虚级化 台法官难弃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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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赖又嘉台北4日电)台湾的无期徒刑平均服刑13年就可假释,比重判有期徒刑还不如。有法官就因无期徒刑如同虚设,在判决书里直言非判死刑不可。

萧仁俊和廖家麟2人于民国85年假释出狱期间,跑到律师周德胜事务所行抢,并以绳勒、刀砍等手段杀死周德胜。

台湾高等法院今年4月间更10审时,仍判2人死刑。承审合议庭在判决书中直言,除非修法增订不得假释的无期徒刑,让受刑人老死狱中,否则判2人无期徒刑,25年后就有机会假释,届时仍为50余岁中年人,有可能再犯案致人受害,“法官将背负伯仁因我而死的心理负担”。

1名资深法官说,现行假释门槛过低,“而且几乎到了声请必过的情形”,导致许多受刑人假释出狱再度犯案。他认为,受刑人在狱中要表现不好也很难,建议法务部修法,不但要增订不得假释的无期徒刑,还应加入得由法官决定假释期限的条文,才有可能达成废死。

另有法官认为,总统马英九希望减少死刑,但当前无期徒刑虚级化的现象不改善,只会让法官在面临罪大恶极的犯人时,没办法不判死刑,这对政府推动废死寻求社会共识的过程中,绝非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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