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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羁押法”修正 在押管理松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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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8日讯】(大纪元记者耿豫仙台北报导)提升刑事被告的权益保障,行政院院会8日通过法务部所提“羁押法”修正草案,大幅松绑在押被告的管理,只做秩序上、安全上的必要维护,让被告人权获得充分保障草案将送请立法院审议。

吴院长表示,现行羁押法将尚未进入行刑阶段的刑事被告准用监狱行刑法,无疑是将被羁押人当作准受刑人来处置,已违反无罪推定原则。

法务部表示,除羁押法的修正,将再从速研修“监狱行刑法”及其它监所法规,使狱政工作更能符合国际人权公约要求,兼顾收容人之矫治、教化与人权。

草案在考量女性被告请求携带子女入所,规划看守所增设育婴空间,提供必要育婴设备,以充分保障女性被告及其子女之权益。

另外,基于无罪推定原则,看守所不得限制其接见、通信之对象,以充分保障羁押被告宪法上之基本自由。同时加强保障羁押被告之诉讼防御权,增订于情形急迫而有必要,且看守所人力调配状况许可下,辩护人得于上班日以外时间办理接见。

为彰显对被告人权之尊重,修正草案增订,纵经被告同意,亦不得对被告施以医学或科学试验。为使被告受及时有效之权利保护,有关涉及个人权益之处分,可提起申诉、再申诉及司法诉讼以资救济,充分保障被告申诉权及诉讼权。

草案同时增列被告在所死亡时,看守所应通知其法定继承人、辩护人;如非病死者,应制作报告书,法定继承人得依法申请调阅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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