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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钱抢老友 重判逾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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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邱俊钦桃园县1日电)桃园县陈姓男子因缺钱花用,竟与同伙抢劫多年老友的金钱,桃园地方法院今天依强盗罪,判刑陈男5年7个月。全案仍可上诉。

根据法院判决,25岁陈姓男子96年间因缺钱花用,以聊天为由,约出相识多年、但未经常谋面的徐姓朋友见面,并趁朋友骑车行经暗巷时,由陈姓男子的同伙下手以硬物重击徐姓友人后脑,导致被害人受伤倒地,再趁机抢走新台币2万多元。

陈姓男子为防友人追赶,还将机车钥匙拔除丢弃,落网后又矫饰犯行,毫无悔意。法院依强盗罪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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