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袭胸狼轻判 台监委建议修法

人气: 3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9月1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叶素萍台北15日电)屏东县黄姓男子多次对国中女学生袭胸,警方却以“非现行犯”一再轻放,监委高凤仙今天提调查报告指,警方没有积极搜证处理,而袭胸之狼常被轻判,相关机关也应考虑修法。

监察院指出,屏东县黄姓男子4月至6月间,3度对国中女学生袭胸,警方却以“非现行犯”为由一再轻放,6月间检方声押袭胸之狼,法官裁定责付家属带回,引发地方公愤。高凤仙申请自动调查,今天并提调查报告。

监委指出,屏东分局没有依现行犯逮捕黄嫌并立即移送屏东地检署,虽然不违法,但警局受理案件后,没有积极搜证处理,经过长治国中老师持续搜证、媒体报导后,警局才搜索黄嫌住处,并以违反毒品危害防制条例、性骚扰学生为由移送侦办。

监委说,性骚扰防治法中“性触摸罪”有刑度过轻、须告诉乃论、不处罚未遂犯等缺失,再加上法官常常从轻量刑,导致许多屡犯案的加害人不须入监执行,此案的黄嫌仅判刑3月且可易科罚金,难以保护儿童及少年人身安全,内政部应研议修法改进。

监委指出,黄嫌屡次犯案,却不能对他进行“预防性羁押”,防止袭胸狼再犯的责任落到警方及学校身上,警方要加强巡逻,学校也张贴黄嫌照片自力救济,耗费许多行政及社会资源,仍然无法保护学生安全,司法院应该研议,性触摸罪(尤其是对儿童及少年所犯)是否可纳入刑事诉讼法所定的“预防性羁押”。

监委也说,一再触犯性触摸罪的人,也可能有精神上的疾病而需要治疗,以防止其继续犯案,如果加害人自愿接受治疗,却限于经济因素无法就医,是否由国家补助,内政部应进一步研议,以有效杜绝犯罪。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