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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园县府取缔 违规储油情形大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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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6日讯】(大纪元记者陈建霖台湾桃园报导)桃园县政府最近统计显示,自“石油管理法”90年10月订颁以来,桃园县共查获145件违法经营石油案件,查扣超过112万公升石油,由于县府雷厉风行,大规模违规储油情形递减。

今年度在县府与环保警察积极查缉下,目前查获3件。县府除加强宣导业者遵守法令,呼吁民众千万不要到地下油行加油,同时配合提供线索查缉地下油行,这样不但可以确保自己人车安全,还可获得高额奖金。

桃县府工商发展处统计,91年到98年底违法经营石油案件共有142件,平均一年超过17件,近年来县府配合行政院环保警察强力取缔,违规储油情形日减,规模也趋小,今年到8月共巡查54次,仅有3件违规。

工商处表示,从91年截至目前为止,总裁处金额高达1亿7,600万元,查扣石油数量1125.73公秉,换算约112万5,730公升,其中汽油26万7,010公升、柴油85万8,720公升,查扣储油槽556座,查扣油品经台湾中油公司价购后,共约675万元,全部没入县府公库。

桃县工商处除查缉地下油行,也针对业者加强宣导,工商处表示,依“石油管理法”规定,违规储油处新台币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锾,并没入其石油制品及所使用之加储油(气)设施器具,针对违法经营油品行为人涉及公共安全者,以刑事罚移送侦办。

工商处呼吁民众协助查缉地下油行,同时拒用来路不明的油品,工商处表示,地下油行不但扰乱油品市场,更威胁附近住户的居家安全,民众如果发现可疑线索请立即通报,免费检举专线为0800-252-388,如因检举而经查获者,每1案件将发给奖金3万元,如查获之石油数量达50公秉者,加发4万元,即最高可获得检举奖金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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