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纽省新租房法限制租客上黑名单

【大纪元2011年01月03日讯】(大纪元记者李昂编译报导)以往房东可以随便找个理由就可将租客列在“坏租客”数据库上,在新租房改革实施后这个漏洞将可避免,不过房东们说,这改革将无助于改善他们的处境。

据悉尼晨锋报消息,这项新的法律于2011年1月31日生效,租户联盟表示,此新法律包括了“常识”的改革,这些改革都是经历了很长一段时间才争取到的。

租户联盟说,新法律将建立一个解决纠纷的程序,第一次让租户能够通过法庭的强制令从这种商业数据库中删除他们的名字。

其它的改革包括,房东须对所有租户提供至少一种免手续费的租金支付方式。房东和房地产经纪人将有义务披露出租房的有关“重要事实”,包括过去五年里该房屋内是否发生过暴力犯罪事件等。

另外,租户支付的房租押金将限制在四个星期的租金之内,房东如果想让租户在租约到期的时候迁出必须给予租户更长的通知期-30天。如果租约已经到期,“没有理由”的通知将从60天增加至90天。

租户联盟的马丁(Chris Martin)说:“总的说来这是一次进步,但这种改变并没有真正彻底改变房东与租客之间的权利平衡,实际上这只是解决一些问题”。

租户也会有更多的权利对租房做小小的改变,如在窗上安装儿童安全锁,连接付费电视或在墙壁装画钩等,但他们在做这些事情之前必须得到房东的书面同意,而房东也不能“无理拒绝”这样的请求。这种性质的争端可以通过法庭解决。

房东可以拒绝新的合租或分租承租人的理由也将限制。
新的房屋租凭法将减少繁文缛节,使房东更容易处置租户搬出后留下的杂物。

新法允许房东如有必要,可以带准租户或准买家去看房,而且不必经承租人的同意,这种看房一个星期至少可以两次。

房东担心新法删除房东租给什么样的租户的“绝对控制”权,不容易对付不付房租的租户。

房东和代理团体认为,新的法律的主要问题是,在起草过程中缺乏透明性,因此一些问题很可能要留给消费者、出租者和租赁法庭来解决。

纽省业主协会的杨(Chris Young) 说:“这租凭改革跟第一稿。相同的很多,但在纽省的历史上对房东打击却是最大的。现在我们得到的是不匹配的立法,这立法试图带来一些新的变化和现代化,但政府实际上似乎没有听到行业的心声。”

纽省房地产协会首席执行官麦基宾(Tim McKibbin)说:“里面有很多条文是很令我们担心的。房地产是一个迫切需要投资的领域,但这立法里的一些特别款项很有可能阻止人们往此领域投资。”

而公平交易部长贾奇(Virginia Judge)认为,新的租凭法相当公平地均衡了房东和租户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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