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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被抢 民众抗议话费停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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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淑芬台中25日电)台中市陈姓妇人去年手机被抢,停话后又被人冒名申请复话,妇人今天由市议员陪同抗议电话被盗打还要缴费。消保官认为电信业者受理复话有瑕疵,话费应向盗打者收取。

曾姓男子在记者会上说,他太太去年11月10日走路上班途中,皮包遭抢,内有手机、身份证件等物品,妻子立即向派出所报案,并亲自到台湾大哥大公司的大里区服务店面办理停话。

曾男表示,申请停话后,手机照样可以拨通。电话公司人员表示,因有自称是陈妇儿子者,来电要求而复话;他太太再度申请停话,并加设密码,15日向电信公司办解约。

曾男说,他太太原本每月话费约新台币50多元到100元,但手机被抢短短5、6天内,话费高达3000多元,多次向电信公司说明都未获回应,年初至今每天都接到电信公司多通简讯、通知催缴话费,不堪其扰。

市议员何欣纯表示,手机复话申请手续应更周延,由手机持有人亲自申请、或再次向手机持有人连系,确认无误后再复话。

何欣纯说,她向台湾大哥大公司的大里区服务店面要求说明,但电信公司工作人员以她并非当事人而拒绝,连地方民代都求诉无门。

台中市消保官翟威甯表示,陈妇手机遭抢后已报案,并办理停话,能做的都做了;而台湾大哥大公司处理复话过程并不周延,导致手机遭冒名复话使用,过程有瑕疵,话费应该向盗打者求偿。

翟威甯指出,电信业者处理过程违反消保法规定,他将请电信业者与消费者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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