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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想婚 盼先有稳定工作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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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惠君台北2日电)如何才能让女性动念想婚?行政院主计处调查显示,有稳定工作及收入可提升未婚女性想婚意愿,占35.97%,居首位;发放结婚津贴或给予已婚者税赋减免占14.74%,居次。

为了解台湾地区妇女、生育与家庭组成方面的资料,主计处在去年7月针对全台2万多户、约3万多名的15岁以上女性进行调查,并在近日发布调查结果。

主计处调查显示,各年龄组未婚率均较20年前大幅攀升,尤以25至29岁、30至34岁与20至24岁年龄组增幅最钜,分别上升42.54、27.40与17.60百分点。

主计处官员表示,这项调查是不定期进行,上一次为民国95年进行,去年的调查较以往新增两个问题,包括25至49岁未婚女性最主要未婚原因,及提升结婚意愿的因素。

在未婚原因调查中,最主要原因以“尚未遇到适婚对象”为主,占60.36%,“经济因素”11.35%居次,“担心婚姻不幸福”与“工作因素”分别占5.98% 与5.47%。

如进一步观察未来结婚意愿,除即将在半年内结(订)婚者计4万9000人外,其余会考虑结婚者计114万人(占81.54%),不会考虑结婚者则为25万8000人或(18.46%)。

此外,在提升25岁至49岁未婚女性结婚意愿的主要因素中,以“能有稳定的工作及收入”为主,占35.97%;“发放结婚津贴或给予已婚者税赋减免”占14.74%,居次;“落实两性工作平权,提供已婚女性可兼顾家务的工作环境”与“给予新婚者购屋贷款利息补贴”也分别占14.11%与13.84%;其中年龄愈轻者愈重视“能有稳定的工作及收入”。

主计处调查也发现,15岁以上已婚女性初婚年龄,以现年35至39岁组的25.43岁最多,且随教育程度升高而延后。

主计处指出,由历年资料观察,随女性教育程度提升及社会结构变迁,近20年来女性平均初婚年龄已由79年的21.88岁,逐渐增至99年的23.66岁,且各年龄组初婚年龄多有延后倾向,其中尤以40至44岁组提高2.91岁最为明显。

在生(养)育子女方面,主计处调查也显示,15岁以上已婚女性平均生育子女数为2.52人,95年调查时为2.63人,92年为2.70人,有逐年递减趋势。

至于提升生育意愿的主要因素?调查显示,“给予6岁及以下托育费用补助”为主,占30.93%,“发放生育(育儿)津贴或教育津贴”次之,占29.28%,“提供鼓励生育工作环境”占13.20%。

尚未生育子女者与35至39岁有偶同居女性想(再)生育者,主张“给予人工生殖补助”的比率分别是10.88%与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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