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企暴利谜团待解 利润26%、35%或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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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4月30日讯】发改委日前表示,正在研究在商品住房领域实施反暴利规定,以使商品房价格能够保持在合理水平。不过关于房企的利润到底有多高,目前却有26%、35%和55%等多个不同版本。业界有观点认为,由于存在数据难采集、暴利难界定等问题,这一新规或缺乏可操作性。也有评论员称,反房地产暴利?政府应该退出“经济组织”的角色。

羊城晚报4月29日报导,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司长许昆林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政府会陆续出台一系列规范房地产行业价格行为的政策措施。这当中,实施反暴利规定是最重要的措施之一。“发改委拟将商品住房列入制止牟取暴利项目,严厉打击不法房地产开发商牟取暴利的行为。”许昆林向媒体表示,正在开展调研。

然而,作为实施反暴利规定的基础,有关房地产平均利润率的测算目前仍莫衷一是。

2004年,国家统计局当年公布的房地产业利润率为7.77%;财政部2005年抽查的39户房地产开发企业实际利润率高达26.79%;中国社科院发布的2011年《住房绿皮书》曾指出,2009年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平均毛利润率为55.72%。

而全国工商联2009年3月两会期间递交的全国九城市“房地产企业的开发费用”调查显示,在总费用支出中,流向政府的部分(即土地成本+总税收)所占比例为49.42%。但国土部相关人士则立即回应称,中国地价占房价比例平均为23.2%。

反房地产暴利?政府应该退出

报导称,土地出让金是地方政府重要的财政收入,2010年的数据显示,全国土地出让金高达3万亿元,占当年地方财政收入的48.8%。土地财政决定了,即便实行地价指导价,地方政府也一定会从高而不从低,以免自断财路。

再有,针对房地产的各种税收,诸如增值税,交易税,契税,房产税……等等,能不能为了配合降低“合理房价”,而降低这些税费呢?这也需要政府作出让利。

评论员廖保平称,房价畸高,最主要的恐怕不是房地产开发建设这个环节,而是土地供应这个环节。而土地供应这样的市场是被行政性的禁入手段保护起来的垄断,是一种硬性的垄断,它将所有的竞争者都关在门外,完全可以自行调节供需来“制定”价格,获取暴利自不在话下。

因此,行政性垄断是暴利的保障和来源,反暴利首先要反行政性垄断,这才是最根本所在。我们要想打破房地产暴利,就要打破靠行政力量来制造和维护的垄断,让政府退出扮演“经济组织”的角色,真正做市场的公正裁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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