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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生育 台妇团:立法创优质生育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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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5月08日讯】(大纪元记者耿豫仙台北报导)立委黄淑英及妇女团体8日推动催生条款,国民年金生育给付、“生产风险补偿基金条例”及平价优质的托育环境,“生产风险补偿条例”9日将开始连署立案,黄淑英表示,希望创造更优质生育的条件及生育环境。

根据卫生署统计,妇产科的医疗纠纷,占历年医审会调查医疗纠纷案件的15%。卫生署推估,若针对产妇、新生儿死亡、伤残等重大事故补偿,总金额约需12亿。

生育险补偿基金,为保障产妇与婴儿于生产过程中所遭到因不能预期之危险所受之损害,能够让遭遇风险的妇女及其家属,尽速获得补偿,采取“无关对错”,一旦发生损害,妇女或家属即能在第一时间获得基金的补偿,黄淑英比喻为“第三责任险”。

妇女团体表示,初期预算可由政府编列、公益彩券盈余、烟品健康福利捐等财源挹注,实际从事接生服务的医疗院所的费用,开办后五年开始开征。

另外,国民年金增列生育给付,黄淑英已在去年提出修法草案,黄淑英认为,国民年金女性被保险人多数为家庭主妇,相较于其他社会保险,国民年金为有生育给付显有不足之处。

对于国民年基纳入生育补助,内政部社会司副司长陈素春回答媒体时表示,国民年金是针对未就业国民所设定的老年经济安全保障,立委黄淑英的提案,并未纳入目前内政部的国民年金法修正版本里,将再进一步与立委沟通协商。

陈素春表示,生育给付纳国民年金范围,需视给付的方式如何才能估算保险费是否会增加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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