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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民众参与机制 台区域计划规划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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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6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张宇台北报导)为因应未来国土计划法草案立法通过后,现行区域计划体制可以顺利转换为国土计划体制,内政部表示,目前正推动直辖市、县(市)政府拟定区域计划作业,让直辖市、县(市)政府先行熟悉地方空间计划规划及推动方式,目前已核定补助8个直辖市、县(市)政府办理,并首次纳入民众参与机制。

内政部指出,国土计划法草案已于100年6月1日经立法院内政委员会审查完竣,依据草案设计的计划体系架构,未来将透过全国国土计划,以及直辖市、县(市)国土计划等二层级空间计划指导土地使用。

该体系与当前区域计划体系最大不同之处,在于现况并无以直辖市、县(市)为范围之空间计划;目前各直辖市、县(市)政府除就各辖区择定部分范围拟定都市计划外,其他非都市土地使用均按现况进行管制,并未有计划指导概念。

已核定补助的8个直辖市、县(市)政府是,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桃园县、高雄市、宜兰县、苗栗县及彰化县,其余直辖市、县(市)政府预定于101~102年分别补助办理。

内政部同时强调,此次推动直辖市、县(市)政府拟定区域计划过程,将首次纳入民众参与机制,民众可以透过直辖市、县(市)政府办理的座谈会、说明会或网际网路公开资讯,共同参与规划过程;且计划完成后,相关直辖市、县(市)政府可依法设立区域计划委员会,自行审议辖内区域计划及各类非都市土地申请开发许可案件,充分落实地方自治并可有效提高审议行政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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