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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院同意陈碧玉等4人为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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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1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伟婷台北14日电)立法院院会今天行使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同意权投票,虽然民主进步党立法院党团没进场投票,但在中国国民党团支持下,陈碧玉、黄玺君、罗昌发、汤德宗获立法院同意为大法官。

总统马英九日前依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规定,提名台湾大学国家发展所教授汤德宗、司法院司法人员研习所长陈碧玉、最高行政法院法官黄玺君与台湾大学科际整合法律学研究所教授罗昌发为大法官,咨请立法院行使同意权。

民进党团认为这4名大法官被提名人不适任,应退回重新提名,上午集体不进场投票;国民党团则表态支持。立法院职权行使法规定,立法院行使同意权时,须经超过全体立法委员1/2同意为通过;立法院现有110席立法委员,被提名人要跨越立法院同意门槛,须拿到至少56票同意票。

开票结果陈碧玉获69张同意票、2张不同意票、2张无效票;黄玺君获71张同意票,1张不同意票、1张无效票;汤德宗获72张同意票、1张不同意票;罗昌发则获73票同意票。

立法院长王金平宣布,4名大法官被提名人都获超过全体立委1/2同意,依法同意为司法院大法官。

宪法增修条文规定,司法院设大法官15人,以其中1人为院长、1人为副院长,由总统提名,经立法院同意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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