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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食管法将重罚黑心 但不溯既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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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谢佳珍台北2日电)行政院会今天通过食品卫生管理法修正案,加重黑心食品业者罚锾与刑度。不过,法务部次长陈守煌说,因法不溯既往,目前涉案的昱伸与宾汉公司,只能依旧法追诉处罚。

现行食品卫生管理法对于制造、加工、贩卖等有毒及有害人体健康的食品,处新台币6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锾,行政院会通过的修正案提高为6万元以上、600万元以下。

原本一年内再犯者,得废止其营业或工厂登记证照;修法草案改为只要情节重大者,得命其歇业或废止其公司、商业或工厂登记。

致危害人体健康者,原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并科18万元以上、90万元以下罚金。这次修法提高到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并科1000万元以下罚金。

陈守煌在行政院会后记者会表示,食品卫生管理法修正草案经立法院通过、总统公布生效后,才发挥效力,因法不溯既往,不能以新修正的法对目前涉案的昱伸与宾汉公司加以追诉,只能依照旧法,不过,这些厂商仍有刑法问题。

行政院副院长陈冲也说,目前刑法采一罪一罚,虽然现行食品卫生管理法只有3年以下刑责,但一罪一罚最高合并刑责可达30年。且依行政罚法第18条规定,如果因按个别法规处罚后仍觉得不够,可根据厂商所得利益处更重罚锾。

陈守煌并转述,行政院长吴敦义认为,因合法起云剂与添加有毒塑化剂的起云剂市场价差悬殊,各大食品公司经理人与采购人员依专业应该知道,且昱伸与宾汉2家公司卫生条件不佳,向这2家大量采购,公司经理人与采购人员是否有“犯罪的故意”,也应彻查。

陈守煌说,后续会追查244家中下游厂商的采购人员,让居心不良的恶意厂商受应有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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