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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新光、台新合并? 彭金隆曝4条件乐见金控整并

图为金管会主委彭金隆。(宋碧龙/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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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4年06月18日讯】(大纪元记者侯骏霖台湾台北报导)今年金融市场并购消息频传,包括京城银行找买家、新光金洽台新金重启合并评估等。金管会主委彭金隆17日首度明确表态,只要金控整并能强化竞争力、符合法令规范、兼顾股东权益及市场稳定等四大条件,都会抱以支持态度。

彭金隆指出,过去十年台湾金控规模已翻倍成长,《金控法》设立至今,对金融市场影响相当显着,并入金控的金融机构家数愈来愈多,透过金融整并可让台湾金融机构更具国际竞争力,是不争的事实。

他认为,台湾金融业过去走不出台湾海峡、巴士海峡,但随着金控成立后,金融机构范围已跨越海峡及亚洲,因此对于能够增强竞争力、符合法律并兼顾到股东等权益,以及市场稳定的并购案,都会抱支持态度、依个案检视。

针对新光金牵涉与台新金评估合并,又面临子公司新光人寿资本不足困境,前金管会主委黄天牧曾指出,新光金替新寿增资是首要之务,不认为是谈论合并的适当时机。但彭金隆近日在立法院财政委员会表示,增资与合并两者属于独立事件。

彭金隆说,对于“新新并”个案不评论,但金控不会因为合并,而免除另一家金控增资义务,若双方合并,都应承担所有法定义务。他说,金管会尊重市场机制,无论合意或非合意并购,最终都要经股东会同意、双方合意才能进行,并将契约书交给金管会审视,目前金管会未收到金控申请案。

另市场传出,台新金将认购新光金旗下新寿的私募股票或私募特别股,以推进合并案进程。金管会银行局强调,针对个案不予评论,但法规上其实没有空间。

谈金控大股东监理 彭金隆:应权责相当、资讯透明

有关金管会对大股东监理,彭金隆指出,不应再用大股东“干政”等先入为主的字眼,未来监理会朝向权责相当、资讯透明。他说,有权的人必须负相当的责任,不能有权无责,若没有担任职务却执行实质决策,即是权责不相当。

现行法规赋予金管会包括罚锾、行为纠正等行政裁量,彭金隆强调,若法律上没有赋予金管会裁量权,金管会尽量透明监理,将以法律人、以理服人。他认为,《民法》赋予所有资本者都有经营权力,但不是出资者都有经营能力,投资者和经营者可以不同,金融经营势必须要更高的专业要求。◇

责任编辑:昌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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