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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非法器官移植 推动器官捐赠

前加拿大亚太司长大卫‧乔高(中)、与加拿大著名人权律师大卫‧麦塔斯于(左),拜会台南市议会。(摄影:赖友容/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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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6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赖友容台湾台南报导)前加拿大亚太司长大卫‧乔高、与加拿大著名人权律师大卫‧麦塔斯于29日下午拜会台南市议会,由秘书长黄恭喜接待,并参加台南市议员李文正在市议会召开的“台湾人不可不知血腥的活摘器官暴行”记者会。

代表台南市议会接待的秘书长黄恭喜表示,地方民意机关的台南市议会同样重视人权问题,他很佩服两位来宾为人权服务的精神;乔高则建议把“到中国做器官移植,有可能使用到法轮功学员器官”的议题,放在市议会的网站上让市民知道,黄恭喜认为没有问题,他会与议长讨论如何放上网站。

当知道台南市议会已于2006年决议通过“谴责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暨非法贩售人体器官”时,乔高说非常好,并希望能拿到通过的决议文;乔高并关心台湾政府是否切实实施议案,他希望议会继续追踪并能加以宣导决议文。

市议员李文正表示,对法轮功学员在中国没有自由、民主、人权的痛苦,他感同身受;他认为到中国移植器官不人道、不人权,有道德上的问题,因这个健康器官可能是伤害另一个生命才得到的。

对于病患是否有权利得到器官问题,前来致意的台南市副市长颜纯左惊讶表示,病患有权利吗?他说,所有的器官移植都必须经过法律严格规范的程序,透过公平、严谨的程序处理,每个人有权利捐赠器官,但要给谁必须由法律处理。

桥高认为能执行才是重点,颜纯左则表示,法要执行才算法,不能执行的法只是让民众违法的条例,虽无法限制但能做呼吁,到不仁道社会的中国移植器官有风险,来源也不清楚,至于要不要去移植是个人的选择。

改善到中国移植器官问题,颜纯左建议推动“器官的受益者必须是器官捐赠者”立法,让器官移植以顺位排序,器官捐赠者才能是器官的受益者,解决台湾器官来源不足的问题,才能让病患不到中国移植器官。

桥高说中国一年仅有37个捐赠者,两岸同样受制于文化观念的限制,他不相信会有很多人愿意捐赠器官,他强调,移植来源是在被谋杀下得来的器官,这难道不是犯罪的行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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