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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安密帐案 徐炳强已获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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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3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赖又嘉台北30日电)前总统李登辉今天因国安密帐案遭起诉,事实上,国安密帐案早在民国92年间起诉前国安局会计长徐炳强,但法院从一到三审均认定徐炳强不知情,95年间判徐无罪定谳。

检方于92年11月间起诉徐炳强和前国安局出纳组长刘冠军,指控国安局在83年间动用奉天专案基金代垫外交部金援南非款项(巩案),徐炳强明知每年的专案结余款已陆续回填“巩案”,却挪用外交部的归还垫款,将其中的新台币2亿5000多万元交给台综院创办人刘泰英,将款项以洗钱方式挪供台综院使用。

检方当时起诉徐炳强和刘冠军时,将徐、刘2人分别求刑15及12年,但刘冠军早在89年间逃亡海外遭国防部军事检察署通缉。

法院一审时,合议庭认为徐炳强不知情,会挪用公款是受前国安局长殷宗文 (已殁)指示,并认为台综院只是国安局的外围机构,徐炳强应不清楚挪用款项用途,认定许无犯意,判决徐无罪。虽检方不服提起上诉,但法院二、三审均维持一审认定,95年间判决徐炳强无罪定谳。

但检方在徐炳强无罪判决书中,根据前外交部长胡志强、前总统秘书室主任苏志诚、前国安局长丁渝洲等人证词,认定李登辉、殷宗文等人对于国安密帐有所商议和指示,今天起诉李登辉等人。

刘冠军目前仍遭通缉中,刘并另因利用经办“奉天”、“当阳”专案机会,涉嫌侵吞1亿9000多万元公款,遭国安局提起民事诉讼求偿,台北地院于96年间,判决刘冠军夫妇应连带赔偿60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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