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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保险业:孕妇投保 当胎恐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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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1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吴静君台北12日电)怀孕或准备怀孕妇女投保要注意权益,若已经怀孕才投保寿险、意外险及健康险等,怀孕过程因妊娠所造成的意外,恐怕不受保障。

国际纽约人寿表示,明年是龙年,有不少人计划生个龙宝宝,内政部预估,明年将有19至20万名龙子、龙女报到,可望创近年新生儿高峰。

国际纽约人寿服务中心副总经理余家和提醒,准备怀孕的妇女最好提早投保寿险、健康险及意外险。她说,根据保险法127条规定,保险契约订立时,被保险人已在疾病或妊娠情况中者,保险人对是项疾病或分娩,不负给付保险金额责任。

她指出,也就是说,如果已经怀孕才投保寿险、意外险等,当次怀孕过程因怀孕所产生的意外,例如怀孕后投保,妈妈才发生流产、难产等情事,恐怕就不受到保障。

余家和表示,若已经怀孕仍想投保,也最好在怀孕28周以前投保,核保程序比较简便,只要健康告知即可。

她指出,妇女若是在怀孕28周之后才投保,可能有糖尿妊娠等情形,对保险公司来说,风险已经偏高,保险公司核保时会要求妈妈们提供妈妈手册,以了解怀孕的健康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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