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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替劳工投保 劳保局专案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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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1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魏纭铃台北15日电)立法院今年4月间三读通过劳保条例部分条文修正案,雇主未替劳工投保罚锾增至4倍。劳工委员会劳工保险局今天启动“安薪加保”专案,锁定特定雇主,将全面严查重罚。

立法院4月间三读通过劳保条例部分条文修正,其中针对雇主若没替劳工投保,或投保薪资金额以多报少或以少报多,罚锾都将提高至4倍。

即将迈入暑假求职及打工旺季,劳保局今天宣布启动“安薪加保”专案,已锁定特定对象,包括新设立已雇用员工但尚未加保、员工平均薪资低于同业平均薪资和惯性高薪低报经劳保局连续调整投保薪资等情事的事业单位,严查重罚。

劳保局承保处经理刘耆诚说明,承办民众申请生育给付、失业给付和老年给付的案件时,平均每年会发现有雇主没依规定替员工加保或出现短报投保薪资,使民众无法请领给付或请领金额变少的状况,“如今配合劳保条例修正提高罚锾,劳工损失可向雇主求偿,雇主还须受到政府重罚”。

劳保局强调,只要有雇用1名员工,就是就业保险的强制投保单位,许多小型公司误以为5人以下是劳保自愿投保对象,可不须替员工加劳保也可不加就保,这些都会严重影响劳工给付的权益。

劳保局提醒所有劳工,到职上班第1天雇主就应替劳工申报加保,并没有“试用期不用加保”的规定,且无论双方有没有约定试用,上班首日就已是雇用劳工,当天就应办理加保手续,保险效力从申报当天零时起算。若劳工发现雇主违反劳保条例及就业保险法规定,出现保险给付短少,都可循法律途径提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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