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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公寓大厦管理人变更免再缴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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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7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朱孝贞台湾台北报导)自100年7月19日起,公寓大厦管理维护公司向内政部申请管理服务人员变更登记,不收规费2千元,内政部考量管理服务人员异动频繁,为确实掌握管理服务人员实际就业情形、落实管理维护公司之管理,并减轻管理维护公司执业之成本。

内政部营建署表示,依据公寓大厦管理服务人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管理维护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缴交登记费及证照费,管理维护公司申请管理服务人员变更登记,原应缴交规费2千元。

管理服务人员异动频繁,内政部为确实掌握管理服务人员实际就业情形、落实管理维护公司之管理,并减轻管理维护公司执业之成本。管理维护公司向内政部申请管理服务人员变更登记,自100年7月19日起不收规费,期使管理维护公司积极申报管理服务人员变更。

如欲进一步了解填表规范内容,可至内政部营建署网站查询。(http://www.cpami.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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