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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速捕陈由豪 已向大陆再表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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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1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翟思嘉台北18日电)陆委会今天表示,就算通缉犯陈由豪注销在台户籍登记,仍旧是法律适用的对象,政府已再度循共打机制表达尽速缉捕陈由豪的立场。

因中兴银行掏空案遭通缉的重大经济罪犯王志雄,上周从大陆顺利押解返台,但同样被通缉的前东帝士集团创办人陈由豪仍在大陆,并取得中国大陆公民身份,日前在北京机场现身,引起舆论批评。

行政院大陆委员会下午举行例行记者会,副主任委员刘德勋答复相关问题时表示,陈由豪现身后,台湾方面已循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窗口,再次向对岸表达希望尽速缉捕陈由豪的立场。

刘德勋指出,依照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9条之一的规定,台湾地区人民在大陆地区设有户籍或领用大陆地区护照,即丧失台湾地区人民身份及权益。但因台湾地区人民身份所负的责任及义务,不因丧失或免除。

他说,陈由豪即使注销在台户籍登记,仍旧是法律适用的对象。此外,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协议不会因为对象身份转移改变,在法律、政策立场上及协议执行上都没有任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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