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号提案 持续汽车保险者受益

【大纪元2012年10月20日讯】(大纪元记者陈玮臻、屈静综合报导)随着11月6日的逐步逼近,选举的气氛也逐渐浓厚,加州州民除要在当天要对心目中心仪的总统候选人、参众议员及州参众议员投下神圣的一票外,亦要对11项州法提案做出赞同或反对的抉择。在这11项案中,33号提案因涉及民众购买汽车的保险费用,而受到大家的关注。

依据加州现况,影响汽车保险价格的3个因素分别是:驾驶人的安全记录、 每年驾车里程数以及驾驶年数,当中并不允许保险公司使用驾驶人的投保史作为确定价格的因素。但若33号提案通过,对于驾驶人来说,即使在更换了保险公司后仍可获得折扣,而保险公司方面除允许对于不维持相同保单的驾驶人提高保险收费外,亦可将驾驶人的投保史作为确定价格的因素。

不过当中也有例外,那也就是驾驶人因参军或者事业的原因没有持续的保险,或停止保险的期限少于90天,这些将被视为有持续的保险,至于失业者则有18个月的宽限期。另外,与父母同住的子女也可获得与父母相同的保险折扣。

支持该案的一方认为,给消费者选择保险公司的自由,并不让其失去已享有的折扣,这将促进保险公司间的竞争,从而降低保险价格以保障更多驾驶者的行车安全。水星保险公司(Mercury General Corp.)董事长约瑟夫就曾表示,这项提案可让85%现有的汽车保险投保人受惠,且在33提案之下,保险局对保金价格仍有绝对控制权,所以不会像别的没有规章的州一样出现随意增长保金的情况。

但反对方则认为,过去曾停止汽车保险者不应因此付较高保费,这将对学生、久病初愈者、长期失业者和有正当理由暂时停保的人不公。例如学生就读大学期间并没有车,直到毕业后工作才开始驾驶,原本青年驾驶就因开车年龄短而需支付较高的保险费,而33号提案将会再给他们增加25%的费用。

且依加州现行法律,若保险公司要求提高保费,必需提供驾驶人交通意外概率提高的证据后才能增加保费;然而一旦33号提案通过,只要驾驶人被判断过去5年内保险的保护不足,保险公司则可随意增加驾驶人的保险费。对此消费者保护组织(Comsumer Watchdog)创办人罗森菲德曾表示,这就像银行抢犯提出公投案让抢银行合法化一样。

早在25年前,加州就开始施行强制汽车保险,那时保险公司的反应是大幅提高之前没有保险的驾驶人保险费,这使得许多有心保险却无法负担高昂保费的驾驶被挡在门外。对此,《汽车保险报导》(Auto Insurance Report)主编苏利文(Brian Sullivan)就曾表示,许多人因暂时付不出保费而停保,却因此被保险公司大涨保费,这只会产生出更多没有保险的驾驶人。

但不管如何,选民必须在11月6日当日决定,是要选择降低自身的保费,还是帮助投保纪录不佳的低收入者,而这当中并不存在对与错的问题,而是选民觉得哪一种方式比较公平罢了。

(责任编辑:洪逸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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