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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虐童 台立院将开公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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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苏龙麒台北26日电)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今天审查有关凌虐幼童罚责的刑法第286条修正草案,但会中立委对条文内容有所疑义,要求召开公听会后再讨论修法问题,司委会也决定对此案召开公听会。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上午审查中国国民党籍立委谢国梁等人提案修正的“刑法第286条修正草案”,将原本对未满16岁之人施以凌虐,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为可处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伤者可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死者还可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草案中还规定,意图营利对未满16岁之人施以凌虐而致重伤者,可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致人于死者可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法务部对相关修法表示赞同,仅对部分罚金提出修正建议。

不过,民主进步党籍立委尤美女对于刑度、罪的认定标准有不同意见,认为相关问题还有许多疑义,因此要求司委会应对此找专家学者召开公听会。

民进党籍立委刘櫂豪认为,赞成相关修法,但认为立法过程应该要更为严谨,法务部也应对此修法提出专家学者的评估报告。

今天司委会主席、中国国民党籍立委廖正井表示,因为有立委提案要求召开公听会,因此将在召开公听会后另订期处理。

对于尤美女召开公听会的要求,谢国梁会后表示,尊重大家的意见,但希望尽快召开公听会,相关的沟通也不要拖太久,尽速立法规范虐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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