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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女下属 男协理判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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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25日电)林姓男子被女下属指控两人因公出差返回台北后,林趁女子喝醉,将她带至旅馆性侵得逞。台湾高等法院今天宣判,维持原审认定,林男被依乘机性交罪判处4年徒刑,全案还可上诉。

根据判决书指出,自称有美国硕士学历的林姓男子与被害女子任职同公司,担任协理的他不仅是女子的上司,两人还是大学学长、学妹的关系。

林男与女子去年4月间前往花莲洽公投标后,与其他人至餐厅用餐,席间两人均饮用威士忌,但女子因不胜酒力,喝醉后持续酒醉不醒与林男搭车回台北。

两人抵达台北后,女子指控林男将酒醉的她带至新北市土城区某旅馆,脱去女子衣物,亲吻脸颊、抚摸身体并对她性侵得逞,女子恢复意识后,双脚靠拢并出声制止,等酒醒回家后报警处理。

林男于审理时辩称,他是有配偶的人,与妻子感情好且育有一女,并无与女子有交往或暧昧。当天他们两人都有喝酒,他亲女子后女子没有反对,还出现呼吸急促、呻吟等,两人才在合意情况下发生性行为。

法院审理认为,若女子与林男是合意发生性行为,女子无可能在意识恢复后将双脚靠拢并出声制止林男,法院依相关事证认为女子也无自毁名节、诬陷林男的动机及必要。

高院审酌自称有美国硕士学历的林姓男子,案发时是有配偶且育有一女的已婚身份,依他的年纪、学历及职务等,都是拥有一定智识及社会历练的成年人,对于已婚男子与未婚女子不宜独处过夜的避嫌却无考量,造成女子心理创痛伤害,手法卑劣,犯后否认犯行,因而维持原审认定,林男仍依乘机性交罪判处4年徒刑,全案还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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