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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经济示范区 台湾高雄入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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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2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惠君台北25日电)行政院经济建设委员员主委尹启铭今天表示,自由经济示范区不是开发区概念,而是符合企业在自由经济区经营等三意涵,预计10、11月有初步规划,高雄是第1个,不排除第2个地区。

尹启铭表示,一提到自由经济示范区,外界就会联想到“开发区”的概念,开发区是要繁荣地方产业,像加工出口区、科学园区、自由贸易港区。

但经过这几个月研究结果,尹启铭说,自由经济示范区应包括三层意义,一是法规松绑,让企业在自由经济的理念下提高生产力;二是自由经济示范区,让企业有一个自由经营的环境,受到约束条件越少越好;三是自由经济示范区的意涵是,铺陈台湾要加入多边区域经济整合的准备,例如跨太平洋伙伴协议(TPP)。

尹启铭指出,要符合以上三个层面意义的自由经济示范区的功能为何,须再进一步规划,目前尚未规划出来;未来针对自由经济示范区不排除会立一特别法,也会因应自由经济示范区而有相关法规松绑。

尹启铭说明,自由经济示范区并非像开发区的特区概念,所以不是有关工资、外劳、租税优惠等的特区。

尹启铭也首度对外表示,高雄是第1个自由经济示范区,高雄拥有海港、空港、工业及商业等良好条件。不过,他说,自由经济示范区不会只有1个,不排除有第2个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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