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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法若修 台政院拟备对应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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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1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谢佳珍台北10日电)行政院长江宜桦今天指示政务委员组成小组研议,在未来立法院可能修正会计法时,行政院届时有相对应的准备。

江宜桦希望透过内部研议对未来发票核销相关争议有所依循,不再发生类似争议。

行政院上午举行临时院会,通过会计法覆议案。江宜桦表示,这次会计法修正,社会各界有不同看法,为符合平等及明确原则,避免日后在执行上有争议,行政院依宪法增修条文规定提出覆议。

行政院发言人郑丽文转述,国科会主委朱敬一在院会中提及,过去会计法修法过程中,行政院采被动态度,没有积极参与。

朱敬一说,未来覆议案若通过,有关教授部分,行政院现在就应该开始主动研议,研议不一定要有结论或行动,他建议指派政务委员负责讨论,有清楚论理。

教育部长蒋伟宁接着发言支持朱敬一的建议,认为此刻应该可以有积极作为,对相关争议进行处理,组成小组积极因应。

行政院秘书长陈威仁则说,除解决过去遗留的争议外,似乎可以积极避免未来发生类似争议,思考相关制度可以如何改善,例如已有大学讨论会计自主权。

江宜桦接着请教相关主管单位意见。国科会表示已有调整相关规定;教育部则说,已积极宣导、落实学校内部稽核,相关问题未来会减少很多。

行政院副秘书长简太郎接着表示,若立法院未来修法时,一定会需要行政院相对应主张与条文,且恐怕不受限教授部分,包括民代部分可能也都要研议。

对于阁员的意见,郑丽文转述,江宜桦指示政务委员薛琦、罗莹雪邀国科会、教育部、内政部、行政院主计总处等相关部会共同研议,在未来立法院可能修正会计法第99条之1时,行政院届时有相对应的准备,希望透过内部研议对未来发票核销相关争议有所依循,不再发生类似争议。

行政院是否主动提出修法版本?郑丽文说,行政院不会主动提出修法版本,若立法院修法时要求政院提出版本,才会提出。

立法院职权行使法规定,全院委员会审查覆议案时,得由立法院邀请行政院院长列席说明;对于江宜桦是否列席说明,郑丽文说,尊重立法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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