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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新制上路 彰县同步严格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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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6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郭益昌台湾彰化报导)交通部最新公布的酒驾新制13日起开始实施,取缔标准严格到每公升超过0.25毫克,驾驶人就移送法办,彰化县警察局表示,将配合警政署在辖内重要路段编排勤务,严格取缔酒后驾车,确保社会大众行的安全。

有鉴于连日来酒后驾车致死重大案件频传,造成许多家庭破碎,新修正〈刑法〉,13日开始实施,标准更严格、罚则也加重,彰化县警察局举例,70公斤重的成年人,大约喝超过两瓶以上就可能移送法办,因为公共危险罪酒测值,从每公升0.55毫克下修到每公升0.25毫克。

根据新修正〈刑法〉第185条之3条文,针对酒后驾车,触犯公共危险罪的驾驶人,将严格重处,酒后驾车致人于死,刑度从原有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致人重伤及肇事逃逸,行度从原本的6个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到“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彰化县警察局指出,将依据新修正规定,针对辖内重要路段编排勤务严格取缔酒后驾车,确保民众交通安全。同时,酒后骑自行车,裁罚门槛同步调降至每公升0.15毫克,超标以“危险驾车”,处300元到600元罚锾。

(责任编辑:罗令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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